電子科技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充分發揮高等教育資源優勢,加快培養社會緊缺人才,大力培養復合型人才,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穩定就業、增強學生就業能力提供有力支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文件要求,我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報考我校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須為電子科技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 (二)報名考生須在入學報到前(入學報到時間以我校公布為準,下同)取得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未在入學報到前取得證書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特別說明: 1.考生報考我校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專業須與原本科畢業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與原本科畢業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詳見附件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2.每位考生僅能報考一個招生專業。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流程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5月24日至5月31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訪問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xx.uestc.edu.cn/),注冊報名。 具體要求如下: 1.如實、完整、準確填寫相關信息,按要求在報名平臺打印《電子科技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簽字后掃描回傳至報名平臺,掃描件務必清晰。 2.考生須按要求上傳近半年本人正面免冠頭像證件照,照片格式可以是jpg、bmp、jpeg 三種格式之一,大小不超過100K。 3.考生所填寫的“通知書郵寄地址”務必準確, “聯系電話”務必保持暢通。 (二)初審 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符合第二學士學位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單。初審結果將于6月4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三)領取準考證(電子版) 初審通過的考生請于6月9日-6月11日聯系所在學院,領取準考證(電子版)。 四、測試 (一)測試時間:6月17日起(具體測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二)測試科目:綜合面試(總分100分,具體測試形式詳見準考證) (三)測試注意事項 1.因考生個人原因缺考或遲到30分鐘以上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測。 2.我校測試方式將視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3.其他請參見準考證上相關要求。 五、錄取辦法 我校將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依據考生的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各專業預錄取名單。 六、其他說明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兩年,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七、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同時,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環節將進行全程錄像。在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請聯系紀檢監察部門,聯系方式:028-61830237,郵箱:jjs@uestc.edu.cn。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八、咨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校區) 郵政編碼:611731 招生咨詢電話:028-61831137、61831139 傳真:028-61830052 電子郵箱:zhaoban@uestc.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uestc.edu.cn 九、本簡章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電子科技大學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簡稱“章程”)相沖突,以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 附件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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