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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學院 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 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探索培養應用型復合人才,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按照吉林省教育廳有關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2021年我校繼續面向省內外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一、基本原則(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二)專業志愿設置。我校設置一個專業志愿和一個調劑志愿,報名表中若未勾選調劑志愿,則視為考生放棄調劑資格。調劑志愿需符合調劑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條件要求。 (三)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考試合格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擇優錄取,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畢業成績單的平均學分績點進行排序錄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等因素,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為60人,具體如下: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位授予門類 | 招生人數 | 修業年限 | 學費 | 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學 | 30 人 | 二年 | 4200/年 | 2 | 日語 | 文學 | 30 人 | 二年 | 4600/年 |
說明:1、計劃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數據為準;2、學費如有變化以省發改委最終批復為準; 三、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 2021 年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2018-2020屆)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并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一)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 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注冊,獲得的學士學位證書需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網)注冊。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四)體檢標準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相關規定要求。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本人簽字確認的《吉林化工學院 2021 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同時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位證書認證報告”,海外畢業生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4.本科期間課程成績單掃描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 英語水平證明(英語四、六級或雅思、托福等可以證明外語能力水平的成績單。) 6.本科期間研究成果、獎學金、競賽獲獎、榮譽稱號等能夠證明個人能力的佐證材料。 注: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掃描,生成 JPG 格式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夾。文件夾大小控制在 50M 以內, 命名為“畢業學校+姓名+報考專業”并以壓縮包形式發入指定郵箱。其中單個掃描件以“姓名+報考專業+材料名稱”命名,內容務必清晰完整。材料報備不全、不實或不符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不再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學校在 2021年 7 月5 日至6 日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和相關材料,請考生于 2021年 7 月 8 日到吉林化工學院招生信息網查看審核結果。 六、考核測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需參加由我校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 (一)考試形式 2021 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我校將采取網絡遠程考核方式進行。 (二)考試內容 1.大學外語水平測試。滿分 30 分,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的外國語應用能力。 外語水平達到以下條件者,外語水平考核予以免試: (1)英語水平須達到以下條件之一:CET-4≧425分或CET-6≧425分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語專業四級(TEM 4)成績為“合格”或英語專業八級(TEM 8)成績為“合格”。 (2)日語、俄語參照相應標準執行。 2.專業能力水平測試。滿分 70 分,主要考查考生對報考專業的基本認知及潛在學習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對考生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情況的考查。 面試內容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面試時間為 10 分鐘,面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60 分為及格。 (三)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 2021年 7 月 17 日—18 日。 (四)考試程序 1.7月15日在吉林化工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試平臺和面試順序。 2.面試時間為 10 分鐘,到 9 分鐘時記時員會提醒考生距答辯結束還有 1 分鐘,到 10 分鐘時由記時員要求考生停止答辯。 3.面試結束后,考官根據考生答辯情況,按照評分表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 4.考官評分結束后,由記分員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計算出面試平均分數(保留小數點后 2 位)。 5.記分員將評分表匯總、復核,填寫《考生面試成績匯總表》。 6.面試工作結束后,考生成績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進行發布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 七、錄取與入學(一)錄取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考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調劑專業的考生需要新一輪面試錄取,調劑專業只進行一次。我校將于7月20日,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8月6日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指定郵箱并電話告知(日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聯系人:蔣秣,電話:*,郵箱: jm_1984@163.com。國際經濟與貿易第二學士學位聯系人:宋兵,電話:13620767987,郵箱: bing901102@163.com)。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吉林化工學院 2021 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原件。 2.《吉林化工學院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5.本科期間課程成績單原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 英語水平證明原件(英語四、六級或雅思、托福等可以證明外語能力水平的成績單。) 7.本科期間研究成果、獎學金、競賽獲獎、榮譽稱號等能夠證明個人能力的佐證材料原件。 八、學生管理與畢業(一)凡通過第二學士學位考試錄取的學生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學制兩年,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統一進行管理。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明。 九、附則(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考試辦法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視新冠疫情防控情況,學校考核工作如有調整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密切關注。 (五)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432-63083055 63086679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承德街45號(郵編 132022)
吉林化工學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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