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北京工業大學創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經、管、文、法、藝術、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1981年成為國家教育部批準的第一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85年成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1996年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17年成為國家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精神,學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一、招生專業 學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專業為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智能建造、環境工程、社會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報考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專業的考生,本科所獲學士學位所屬專業類不能為電子信息類;報考智能建造專業的考生,本科所獲學士學位的專業類不能為土木類;報考環境工程專業的考生,本科所獲學士學位的專業類不能為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報考社會學專業的考生,本科所獲學士學位的專業類不能為社會學類;報考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的考生,本科所獲學士學位的專業類不能為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各專業招生計劃分配情況如表1所示(最終招生計劃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準為準)。 表1 北京工業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二、報名條件 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報考: 1.本科階段就讀于北京工業大學,在校表現良好且畢業時取得了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畢業專業須符合“招生專業”中相關要求); 2.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3.體檢須符合教育部相關錄取要求。 三、報名方式 報名考生須于6月1日前登錄北京工業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 (以下簡稱“報名系統”,網址: http://172.21.96.71/,僅限北京工業大學校內訪問),注冊并登錄后完成報名信息采集,具體報名流程如下: 6月1日17:00前按以下要求將所有書面申請材料送至招生辦公室(第二教學樓107室),信封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報名資格以學校實際收到紙版報名材料為準,逾期將不再受理,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申請材料如下: 1.北京工業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生報名表;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本科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 4.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復印件(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5.本科階段各類獲獎證書復印件。 四、選拔與錄取 學校不設考試環節。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通過學校招生工作小組會議審議以及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總成績由本科階段主修專業的加權平均分(占70%)和專家綜合評價(占30%)組成。 若考生填報多個專業,學校將依據考生總成績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次序按照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招生計劃內予以審查錄取,不設調劑環節。 五、報到及其他 1.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2021級本科新生報到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未能在應報到日期截止后的兩周內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和中途退學的學生,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辦理回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手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2.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教務處與相關學部(院)具體負責。各專業若實際報到人數較少,為方便組織教學,學校將不再以單獨編班的形式組織上課,插入到學校相同專業的課堂中。 3.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凡取得結畢業資格的學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4.報名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六、聯系方式 咨* (8:00-12:00,13:30-17:00,雙休日除外) 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訂閱號:bjutzsb 北京工業大學平樂園校區地址(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平樂園100號 收件人: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24 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1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