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學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學校決定2021年在部分專業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為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與計劃,具體見下表。 二、報考條件 報考我校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二)取得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江蘇大學2021年應屆畢業生。 (三)所報專業與第一學位專業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 (四)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審核 (一)報名 時間:6月2日-6月8日。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材料交至所在學院教務辦統一報名。各學院于6月9日前將全院考生的申請材料統一交至招生辦公室(教務處樓119室)。報名材料包括: ①報名表(見附件)(考生下載 “江蘇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填報,粘貼本人照片,在本人簽字欄手寫簽字) ②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報告單復印件。 ③第一學士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復印件(尚未發放者須在入學報到前取得)。 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二)審核 學校組織專家進行材料審核,6月11日前公布審核結果。審核通過者進入考核環節。 四、考核與錄取 (一)考核 考核時間:6月14日 考核方式:采用面試形式,重點考察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知識、實踐能力、綜合素養等。 (二)錄取 學校分專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對于面試成績相同的,將依次按照本科平均學分績點、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成績、四級成績進行排序。未提供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或四級成績報告單的,視對應全國大學英語級別成績為零分。 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不能提供者將被取消其入學資格。已錄取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故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五、培養與畢業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2年,全日制學習。入學后,按照各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由專業所在學院具體負責。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六、監督機制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全面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二)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江蘇省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三)學校成立本科招生監督工作組,負責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0511-365、0511-88780048
傳 真:0511-88791785 網 址:http://zb.ujs.edu.cn 郵 編:212013 聯系地址:江蘇省鎮江市學府路301號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監督電話:0511-88791010 八、本簡章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九、本簡章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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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江蘇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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