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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湘潭大學創辦于1958年,是一代偉人毛澤東同志親自倡辦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1978年,學校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16所文理工綜合性重點大學之一。1981年,學校成為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5年成為湖南省與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成為湖南省與國家國防科工局共建高校。2018年9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對學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學扎根偉人故里,弘揚優良傳統,堅持立德樹人,勇于改革創新,努力把學校辦得更好、更有特色。學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高校、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等。 建校以來,湘潭大學綜合辦學實力與核心競爭力穩步提升,在《泰晤士高等教育2020年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居內地高校第43位,位居USNews世界大學排行榜內地高校第94位。 學校設有研究生院和21個學院、教學部,學科覆蓋文、史、哲、理、工、經、管、法、藝等9大門類,化學、材料科學、工程學、數學等4個學科的ESI排名進入全球大學和科研機構前1%,7個學科進入2019軟科世界一流學科排名。現有3個國家重點學科,5個湖南省國內一流建設學科,10個湖南省國內一流培育學科,4個國防特色學科;有15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1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9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15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8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3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1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8個專業通過國家工程教育專業認證。 學校擁有1個國家應用數學中心、1個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2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有2個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國家文化和旅游部中國紅色旅游創新發展研究基地,3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2個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有1個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3個湖南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和2個湖南省特色專業智庫;有4個教育部創新團隊,5個湖南省自科基金創新研究群體,3個湖湘高層次人才聚集工程創新團隊,8個湖南省高校科技創新團隊;是首批國家專利協同運用試點單位、首批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學制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1.主要招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2.知識產權專業文理兼招,理工科類畢業生優先,不招收法學類專業畢業生;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招收非數學類的理工科類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3.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本科為成人教育、網絡教育、自學考試、專升本類型的學生; (2)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在校期間被學校處以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考生須于6月20日前登錄湘潭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xtu.edu.cn)下載《湘潭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附件),并登錄“第二學士學位報名”報名系統報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寫相關內容(注意事項:全部為網上報名,無需郵寄材料),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2.報名流程:下載《湘潭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打印報名表、簽字、蓋章→登錄“第二學士學位報名”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申請材料→確認報名成功。 (二)提交材料 請按以下要求在報名系統中提交相應材料: 1.按要求填寫《湘潭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申請人在“學生本人意見”欄簽字,“思想政治表現”由申請人原畢業院(系)填寫其現實表現,“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欄由申請人本科畢業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綜合考察學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填寫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2.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四年學習成績總表(蓋章)、外語水平相關證明、省級(含)以上獲獎證書和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 3.將上述材料整合成一個word文檔,以附件的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中。 四、招生方式 (一)材料初審 報名截止后,我校將根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相關要求對考生通過報名系統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由專家組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重點考察學生原本科專業的學習成績以及是否具備所申請專業的知識基礎等情況;我校將根據專家審核情況、各專業報名情況等綜合考慮,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各專業初審合格人數控制在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3倍以內。 請申請人于6月23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二)考核 考核分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為本校考生考核。 本校考生根據在校期間學業成績等情況進行綜合測評,擇優錄取。 2.第二階段為外校考生考核,考核時間安排在本校考生考核之后。 (1)考核采用“筆試+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2)初審合格考生,考核時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獲獎證書原件以及外語水平證明原件等,供學院核查。如學院對學歷學位證書或外語水平證明等材料有疑問時,申請人須按照學院要求提交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3)筆試每科總分各100分,知識產權專業筆試科目為《知識產權法》(參考書目:《知識產權法學》(第七版),吳漢東主編),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筆試科目為數學綜合(高等數學占80%,線性代數占20%) 。 (3)考核時間和地點,將提前在湘潭大學招生網和相關學院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網上通知。 (4)筆試將劃定分數線,達到分數線的考生才可參加綜合面試。綜合面試采用百分制,對考生的專業素質、邏輯思維能力、外語水平、實踐能力、創新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考察。綜合面試名單將于面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 (5)綜合面試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綜合面試合格的考生,學院根據加權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6)加權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百分制)*40%+綜合面試成績(百分制)*60%。 3.錄取 我校將按照各專業考生的加權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別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數認定入選名單。如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至2021年7月15日。入選考生名單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予以公示。 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我校予以錄取。 五、入學報到 1.入學須知 被我校錄取的第二學士學位新生須按照我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7月發放)及第二學士學位本科新生入學須知相關要求來我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學院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超過兩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復查 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還將按照相關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體檢 被錄取考生需提供有效體檢報告(三甲及以上醫院,入學前3個月內有效),未按時提交體檢報告或報到時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4.收費標準 知識產權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學費標準為5500元/人/學年;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學費標準為5300元/人/學年;住宿費、空調維護費、代收費等收費標準按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執行。 六、畢業和就業派遣 1.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七、監督管理 1.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第二學士學位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2.各招生學院應制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實施細則,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經同意后公布并實施;公布投訴電話及郵箱,接受申請人的投訴及監督。經查屬實的招生違規行為,屬于申請人問題的(如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等),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屬于學院問題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學校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731-58298658。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西郊湘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編:411105 招生網網址:http://zhaosheng.xtu.edu.cn 微信公眾號:湘潭大學本科招生 聯系電話:0731-58293275/58293451 知識產權學院:0731-58292311 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0731-5829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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