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辦法
集美大學地處福建省廈門市,是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是交通運輸部與福建省、自然資源部與福建省、福建省與廈門市共建高校,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碩士推免生資格單位。 學校辦學始于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1918年創辦的集美學校師范部和1920年創辦的集美學校水產科、商科,迄今已有103年歷史。1994年,集美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集美航海學院、集美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廈門水產學院、福建體育學院合并組建集美大學。學校以“誠毅”為校訓,在長期辦學實踐中堅持“嘉庚精神立校,誠毅品格樹人”,在海內外享有廣泛聲譽。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作為大學本科后教育,是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批準,集美大學2021年在部分專業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生招生培養工作。 一、招生計劃 2021年擬招生總計劃910人,專業設置如下: 學院 | 擬招收專業 | 擬招收計劃數 | 財經學院 | 投資學 | 140 | 工商管理學院 | 電子商務 | 90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90 | 工商管理學院 | 旅游管理 | 60 | 工商管理學院 | 審計學 | 70 | 工商管理學院 | 市場營銷 | 60 | 航海學院 | 交通運輸 | 30 | 航海學院 | 物流管理 | 30 | 理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120 | 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100 | 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120 | 注:分專業計劃將視報名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
二、報名與考核錄取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不含專升本)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19屆、2020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不含專升本)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3.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二)報名辦法 1.6月16 -25日11時前,請考生登陸http://applyonline.jmu.edu.cn/進行網上報名。考生按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凡不按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溫馨提醒:報名截止時間為25日11時,補充材料截止時間為:29日11時。 2.考生須將以下材料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1)免冠彩色證件照(清晰原圖,JPG 格式); (2)集美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須考生本人下載填寫并簽字); (3)第一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身份證(正反兩面); (5)本科成績單(含GPA); (6)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7)學位在線《學位證書查詢結果》。 3.應屆畢業生如暫未取得畢業證書,可提交《應屆生預畢業證明》代替,以上第(3)、(6)、(7)項材料應屆生可于入學前補交齊全。 4.申請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報考或入學資格。 (三)考核形式 1.本校畢業生依據在校期間學業成績及表現情況,由所報考學院進行考評。 2.非本校畢業生達到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將采用網絡遠程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核。 (四)錄取原則 1.優先錄取符合報名條件的本校畢業生,若報名人數超過分專業招生計劃數,則按平均學分績點(GPA)擇優錄取,并不再錄取非本校畢業生。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非本校畢業生則根據考生面試考核的成績,按計劃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未經過面試考核或面試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的非本校畢業生不予錄取。 (五)專業志愿設置 每個考生可以填報1個專業志愿。 三、報到與培養 (一)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二)第二學士學位學制兩年(不延長學習年限),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三)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 (四)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五)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第二學士學位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轉專業,不具有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資格。 四、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3〕176號等文件規定,學校普通本科各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具體如下:546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 集美大學可安排學生宿舍(不含留學生公寓),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準為550元/生·學年至1300元/生·學年。具備條件者可申請走讀。 以上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準執行。退費辦法按《集美大學收費管理辦法》(集大財[2019] 30號)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復查。復查達不到錄取要求的,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如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確認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六、其它說明 (一)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校紀檢監察室:0592-6181580。 (二)集美大學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 (三)本簡章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七、聯系方式 電話:0592-6183371、6181301 郵箱:zsb@jmu.edu.cn 主頁:http://zsb.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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