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發辦〔2020〕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簡介 浙江理工大學是一所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理學、工學、文學、藝術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浙江省屬重點建設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學校擁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具有“推薦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學校榮獲2011-2012年度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首批50家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2018年教育部授予我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 二、招生專業和計劃 計劃招生30人,具體專業招生計劃如下表: 備注:學費參照學校相同本科專業收費標準收取,中途退學者,費用不退。 三、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2.浙江理工大學2021屆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入學前獲得學士學位。 3.報考專業須與第一學士學位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四、報名辦法 1.考生報名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提出申請,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18日16:00 (1)《浙江理工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簽名蓋章版(見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第一學士學位證書; (4)尚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第一學士學位證書的考生提供在讀證明和加蓋考生所在學院公章的成績單。 考生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或提交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動放棄處理。 2.資格審核 (1)考生所在學院對考生材料進行初審。 (2)學校對通過初審的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復審。 五、錄取辦法 1.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按考生報考專業直接錄取。 2.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1)按照考生第一學士學位就讀期間平均學分績點排名比(學生平均學分績點在年級專業的排名/所在年級專業總人數)由低到高排序錄取。 (2)當平均學分績點排名比相同時,錄取平均學分績點高的考生。 3.6月下旬在浙江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正式錄取。 六、入校管理 1.報到時學生需交驗第一學士學位證書原件、錄取通知書及身份證,未獲取第一學士學位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2.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由專業所在學院具體負責。在校期間管理事宜,參照本科生有關規定執行。 3.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保障與監督 1.本次浙江理工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71-868643333(招生辦) 通訊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浙江理工大學(郵編:310018) 監督電話:0571-86843028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 [/t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