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的安排,我校2021年繼續招收臨床醫學(災難醫學方向)專業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簡章。 一、 專業簡介及培養目標 臨床醫學(災難醫學方向)是一門多學科交叉的邊緣學科,既有臨床醫學、公共衛生,又涉及災難救治和應急管理等,其發展過程中呈現學科交叉性,社會協作性和國際合作性,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較廣,其內涵也極其豐富。災難醫學研究在各種災難情況下,實施緊急醫療救治、衛生保障和疾病預防,涉及災難預防、災難現場急救、救援的組織指揮管理和災后恢復重建等,與臨床醫學各專業結合,將其運用到防災、救災、減災的實踐中去,及時解決由災難帶來的健康問題的綜合性學科。 本專業的培養目標是掌握災難醫學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突發災難事件與現場急救的醫療救護原則;掌握各種急救的基本方法和技術;掌握急危重癥的判斷和救治決策,提高處理突發災難事件的政策和能力水平。旨在培養臨床醫學基本知識、災難醫學救治基本技術以及災難現場管理的復合型專門人才。 特別說明:根據有關規定,本專業畢業生不能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護士資格考試。 二、 學制和招生計劃 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制二年,招生計劃不超過20人。 三、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上海市普通高校醫學類專業(不含臨床醫學類各專業)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醫學類專業范圍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執行(詳見附件1)。考生須滿足以下報名條件: 1.考生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2.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須在入學前取得2021年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3.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能證明同等以上英語水平的材料; 4.身體條件符合招生專業體檢要求,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無色弱、色盲。 四、 報名方式 1.《同濟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表》(下載后本人簽名并上傳);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在籍在校證明,且須在入學前取得2021年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4.大學課程成績單; 5.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或其他能證明同等以上英語水平的材料; 6.能夠體現本人專業能力的材料(如科研創新、論文發表以及社會活動表現等); 7.所獲榮譽證明等。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無需郵寄報名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報名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報名材料必須使用掃描生成的電子文件,不要采用相機翻拍方式,以確保上傳電子文件清晰可讀。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報名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報名平臺中查看審核結果的當前狀態為“待審核”才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考生必須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得偽造有關證明。一經發現材料作偽并核實,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且 5 年內不接受其報考。 五、 考核選拔與錄取 對于按要求完成報名并提交有效申請材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進行審核,確定參加初試的考生名單。 1. 初試 初試采用筆試形式舉行,科目為:英語(總分100分)和專業基礎綜合(醫用數學、醫用物理、醫用化學和邏輯)(總分300分)。 初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50%確定復試入圍分數線,初試成績過線考生入圍復試。初試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基礎綜合、英語成績的高低確定入圍順序。 進入復試的綜合成績要求及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2.復試 復試采用面試形式,進入復試考生按復試要求參加面試。 初試和復試工作具體時間及要求在報名平臺另行通知。 3.錄取 根據考生復試成績擇優錄取。復試成績相同時,以初試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六、 入校管理 1.已錄取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已錄取學生入學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半年內由具有體檢資格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如無法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體檢報告,將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如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招收學生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全脫產學習,學籍管理按《同濟大學學籍管理規定》執行,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 4.已錄取學生全部人事關系和人事檔案須在入學時轉入同濟大學,可參加學業獎學金、助學金和優秀獎學金的評定,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在學期間納入上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畢業時可自主擇業,并納入學校就業方案,按照學校就業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5.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管理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6.學生在規定期限內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7.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8.每人每學年學費為5000元(不含住宿費)。 9.錄取學生的學習和住宿校區為同濟大學滬西校區(上海市真南路450號)。 七、 監督機制 為確保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招生工作過程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考試、面試全程錄像。學校監督部門郵箱: jcc@tongji.edu.cn。 八、 其他 1.考生不得有偽造有關證明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預錄取資格或取消其學籍。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報名及選拔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3.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4.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 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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