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般朝典 于 2021-6-22 22:08 編輯
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石家莊鐵道大學前身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工程學院,創建于1950年,系當時全軍重點院校;1979年被列為全國重點高等院校;1984年轉屬鐵道部,更名為石家莊鐵道學院;2000年劃轉河北省,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為河北省重點骨干大學;2010年3月更名為石家莊鐵道大學;2015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國家鐵路局、教育部批準為共建高校;2016年被河北省列為重點支持的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安排,現將我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法學專業隸屬于文法學院,主要培養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具備良好的思想道德修養、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具備深厚人文底蘊、良好文化素質、和諧身心發展、融洽人際關系,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以及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的復合型人才。 (二)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隸屬于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19年通過國際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是河北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主要培養以混凝土/陶瓷為特色,能在建筑材料、土木及交通工程等相關行業從事無機非金屬材料的質量檢測、工程監理,生產技術及項目管理,工藝設計、技術與產品研發等工作;適應能力和實踐能力強、富有社會責任感、職業道德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報名石家莊鐵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石家莊鐵道大學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報考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須第一學位為工學或理學。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二)上傳材料
報名全部為網上進行,無需郵寄紙質材料,考生須將《石家莊鐵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未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四、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
五、考核
根據報名考生本科期間平均學分績點作為主要評審依據,擇優確定免試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就業委員會會議審核通過后免試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錄取與入學
(一)錄取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實行平均學分績點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平均學分績點相同則按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我校將于7月底之前,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郵箱 stdzb@stdu.edu.cn。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石家莊鐵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其中,《石家莊鐵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和《錄取通知書》需交到報到點,由學校留存。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原則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作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七、學生管理與畢業
(一)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明。
八、保障與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就業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過程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九、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方式
學校招辦咨*6
招辦網址:http://zs.stdu.edu.cn
文法學院辦公室電話:0311-87935433
材料學院辦公室電話:03*
*地址:石家莊市北二環東路17號
郵政編碼:050043
附件1:石家莊鐵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
附件2:石家莊鐵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