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培養復合型創新人才,我校研究決定2021年繼續招收第二學士學位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2021年浙江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19年、2020年浙江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我校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不超過100人。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學生報考專業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視為無效志愿。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如下: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浙江大學本科招生報名系統(http://bgpt.zdzsc.zju.edu.cn/zsxt/web/xsLogin/login.zf)進行網上注冊、獲取報名序號,憑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碼進行報名。每位學生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請按要求填寫、提交、打印申請表,申請表由本人簽字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同時上傳學生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注冊證件)復印件(證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上)掃描或拍照件。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2日24:00。 2.初審:我校將根據學籍、學位、報考專業及學生綜合學習情況等信息對考生報名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審核結果預計于2021年7月10日在報名系統內公布。 3.面試:初審通過的學生須參加分專業在線遠程面試,面試時間:7月15日。 4.錄取辦法: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同專業同分同錄)及專業招生計劃數擇優確定各專業預錄取名單并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四、培養及管理辦法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須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5.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五、其他 1.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新生應攜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按時入學報到;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面試和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3.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4.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訓活動。 六、監督機制 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錄取結果均報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選拔錄取工作的監督,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26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58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傳真號碼:0571-88981979 電子郵箱:zsc@zju.edu.cn 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電子郵箱:jjjc@zju.edu.cn 浙大本科生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du.cn 八、本簡章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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