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民族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做好內蒙古民族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實施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二、招生對象 近三年(2019屆、2020屆、2021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目前未就業的畢業生。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1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表 專業名稱 | 計劃 招生 人數 | 招生專業要求 | 學制 | 授予 學位 | 年預繳 學費 (元/生) | 法學 | 180 | 非法學、知識產權、監獄學、信用風險管理與法律防控、國際經貿規則、司法警察學、社區矯正本科專業
| 2 | 法學 | 4200 | 教育學 | 150 | 非教育學、科學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術學、藝術教育、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華文教育、教育康復學、衛生教育、認知科學與技術本科專業
| 2 | 教育學 | 4200 | 預防醫學 | 150 | 非預防醫學、食品衛生與營養學、婦幼保健醫學、衛生監督、全球健康學本科專業
| 2 | 醫學 | 5000 | 英語 | 150 | 非英語、拉丁語、翻譯、商務英語、語言學、蒙古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等外國語言文學類本科專業
| 2 | 文學 | 4200 |
四、報名要求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品德良好。 2.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查詢(學位網)。 3. 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4.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5.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6.報考預防醫學專業考生需在大學期間修讀過化學或生物化學等課程,不錄取色盲、色弱考生。 7.報考英語專業考生要求大學英語4級不低于425分。 五、報名時間與方式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內蒙古民族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系統導出后打印并由本人簽字后上傳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4)報考預防醫學專業考生需提交加蓋教務處公章在大學期間成績單。 (5)報考英語專業考生需提交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掃描,清晰完整,材料上傳不全者,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報名無效。 六、資格審核 學校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獲得考試資格。考生須于7月9日-13日登錄內蒙古民族大學本專科招生網公布查看初審結果,7月16日到內蒙古民族大學霍林河校區南門東側內蒙古民族大學公共法律服務站領取準考證,學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七、考試與錄取 學校將組織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大學英語和專業基礎課(參考書目見附件)考試,考試時間暫定7月17日,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學校將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并于7月25日前在內蒙古民族大學本專科招生網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錄取,并發放內蒙古民族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八、報到與培養 1.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電話告知內蒙古民族大學本專科招生辦公室。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4天,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簽字確認的《內蒙古民族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5)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認證報告。 2.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統一管理。學費按內蒙古民族大學全日制本科生標準執行。 3. 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頒發肄業證書。 4.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九、附則 1.考生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并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體檢。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復查不合格者,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培訓、宣傳等工作。 4.本招生考試辦法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準。 5.聯系方式 電話:0475-8353675 地址: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霍林河大街西536號 附件: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內蒙古民族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1年6月24日
附件: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序號 | 專業名稱 | 考試課程 | 參考書 | 1 | 法學 | 法理學 | 《法理學》(第二版),法理學編寫組,人民出版社,2020年12月
| 2 | 教育學 | 教育學專業基礎 | 《教育學原理》(第一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
《教育學》(第七版),王道俊、郭文安;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年6月
《當代教學心理學》(第二版),陳琦、劉德儒,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6年7月
《教學心理學》(第三版),張大均,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6月
《課程與教學論》(第二版),李允,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1月
| 3 | 預防醫學 | 生理學 | 《生理學》(第九版),王庭槐,人民衛生出版社
| 4 | 英語 | 綜合英語 | 《綜合英語教程》(第三版),華東師范大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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