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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醫藥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簡章
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教育部高教司《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通知》,我校2021年招收普通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身體健康,符合專業錄取的要求,需提供近半年內由具有體檢資格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具體項目詳見附件2)。 (三)云南省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1屆畢業生。 (四)所報考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五)藥學、中藥學、醫學信息工程三個專業只接收理工類學生;應用心理學、公共事業管理兩個專業接收文史、理工類學生(文史、理工類學生指高考科類為文史類、理工類)。 三、招生報名及考核辦法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1日至7月11日24:00。 2.報名流程 以上材料無需郵寄紙質材料,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以上材料請盡量使用掃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請務必保證照片內容清晰可讀。 (二)資格審核與考核辦法 1.我校對報名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未通過初審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我校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3.考核辦法。 考核方式采取網上遠程面試,主要考查學生對填報專業的認知程度、心理健康狀況、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綜合能力。 面試時間:由相關學院負責具體通知,在7月30日前完成。 四、錄取辦法 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在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委員會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一)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專業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上報主管部門。 (三)學校設立招生錄取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錄取紀律監察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監察室)、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招生監察和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 (四)學校招生工作在監察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接受社會舉報投訴,監督電話:0871-65918263。 五、學籍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由云南中醫藥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三)退學的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但不足兩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四)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六、報到和復查 (一)被我校錄取為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我校報到。 (二)新生入學后,我校參照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招生聯系方式 (一)招生咨詢電話 學校招生辦:0871-65918999 中藥學院(中藥學專業、藥學專業):0871-67429415 人文管理學院(應用心理學專業、公共事業管理專業):0871-67498430 信息學院(醫學信息工程專業):0871-65919955 (二)招生監督電話:0871-6591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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