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醫科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探索醫工融合培養新模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將繼續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人) | 學費(元/學年) | 學制 | 就讀校區 | 衛生檢驗與檢疫 | 30 | 5200 | 兩年 | 建華校區 |
二、報考條件 報考河北醫科大學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未就業畢業生(不含專接本)。 2.本科專業要求為化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動物醫學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藥學類、中藥學類和護理學類。 3.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考生登錄河北醫科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zsb.hebmu.edu.cn/)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河北醫科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見附件),并務必于2021年7月15日前將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發送至郵箱yidzsb@126.com ,同時將所有申請材料的復印件郵寄到河北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河北省石家莊市中山東路361號)。 申請材料如下: 1.河北醫科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考生本人簽字);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本科期間完整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 4.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尚未發放者由學校本科教務部門提供學位、學歷證明); 5.體現自身能力水平材料,如: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成績;本科在校期間體現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英語等級、競賽獲獎、獎學金、研究成果、榮譽稱號等)。 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15日,以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未按時提交報名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報名無效。 四、考核與錄取 1.報名截止后,學校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2.學校對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考核,考核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分析化學與儀器分析,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考核時間和地點通過電話通知。 3.筆試合格考生,學校審批后將在河北醫科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zsb.hebmu.edu.cn/)進行公示。 五、報到及復查 1.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需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并保證所有報名材料真實有效。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或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報道后進行體檢復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培養與管理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實習。 3.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4.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6.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參與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在校期間不能轉專業,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七、監督保障機制 我校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試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在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委員會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學校監察處將進行全程監督。 八、招生咨詢 電話: 0311-86266317 網址: http://zsb.hebmu.edu.cn QQ* 微信公眾平臺:河北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 附件1:河北醫科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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