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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學技術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的文件精神,為更好地踐行學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學建設服務于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辦學宗旨、培養更多地方產業和社會急需的各類高素質復合型人才,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決定開展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 一、專業設置及招生計劃 我校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為法學,招生計劃35人。具體信息詳見下表: 專業名稱 | 所屬學科門類 | 所屬專業類 | 學制 | 授予學位 | 招生計劃 | 辦學地點 | 法學 | 法學 | 法學類 | 2年 | 法學 | 35人 | 江灣校區 |
二、報考條件 主要招收2021年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尚未就業的往屆生,且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二)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修訂版)”進行查*。 (三)身體健康,體檢標準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新生入學后體檢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和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報考考生的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需達到425分或以上。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月25日中午12時截止。 (二)報名方式: 1.本人簽字確認的《佛山科學技術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 4.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掃描件。 5.本科成績單掃描件。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掃描,清晰完整,以“姓名+第二學位申請”統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內,材料報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 (三)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考生網上報名的材料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初審資格審查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即可視為初審資格通過: 1.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擬準予本科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的證明并加蓋公章)、目前未就業的狀態;近三年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尚未就業的往屆生; 2.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 3.在校學習期間無違紀處分記錄; 4.報考考生的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需達到425分或以上,并提供四級成績證書復印件相關證明。 (四)特別說明 1.如實、完整、準確填寫《佛山科學技術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 2.“獲獎情況”及“科研情況”欄僅填寫具有代表性的,且有相關佐證材料的成果、獎勵,數量不超過5項。 3.考生相片必須為本人近半年正面免冠頭像照,頭像清晰。 4.所填寫的“通知書郵寄地址”務必準確,“聯系電話”務必保持暢通。 四、考核測試 (一)考試形式 報名結束后學校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和相關材料,我校考核方式采取網上面試形式進行。 (二)考試內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與素質評價與綜合素養,包含考生對報考專業基本認知及潛在學習能力,對考生既往成績、獲獎情況、畢業論文、科研情況、社會實踐等情況的考查。專業能力與素質評價總分為20分,綜合素養測試總分為80分,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 (三)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20年7月27日14:00,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5分鐘。 (四)考試程序 考試前確定考試平臺和面試順序,2021年7月26日中午12點前,學校招生辦按照考生提供的手機和電子郵箱,通過學校招生辦的短信平臺(0757-83989841)或招生辦郵箱( zsb@fosu.edu.cn),向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發送在線面試通知;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學校將不發送在線面試通知。接到在線面試通知的考生如未在約定時段內參加在線面試的,學校將其視為放棄考試、不予錄取。 面試工作結束后,考生成績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進行發布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 五、錄取及規則 (一)學校按通過資格初審并參與面試的考生總成績(均統計到小數點后2位)優先的方式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通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以及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學校于2021年7月27日確定擬錄取名單。并通過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擬錄取名單。 (三)學校公布擬錄名單后,考生后續階段必須按規定完成報名和向省招辦報送備案等工作。 (四)入學后,學校將對學生所提交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復查。對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作假、佐證材料作假者,以及未能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核實有關證書信息的,取消入學資格,必要時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六、培養及管理辦法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在校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學士學位授予要求、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學期間學生資助、在學管理等按照我校各專業本科生管理辦法執行。 (六)第二學士學位生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七、學費和住宿費 法學專業的學費標準為5050元/學年/生。 住宿費用標準:600-1700元/學年/生。 八、招生監督 (一)招生考試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舉報電話:0757-82988227 (二)學校對在招生考試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對在報名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核實,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關資格和證書等,包括:考試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學位證等。對在招生考試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九、招生聯系咨* *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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