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常州大學坐落于經濟繁榮、人文薈萃的江南歷史文化名城——江蘇常州,是一所以工學、理學、管理學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是江蘇省人民政府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及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共建大學。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培養復合型創新人才,我校研究決定2021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根據上級關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學校依據總體發展規劃、教育教學資源情況,綜合考慮國家經濟建設和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等因素,確定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擬為140人,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與計劃見下表(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準為準): 二、報名對象與報名條件 報名考生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屆本科畢業生,或目前未就業的2018屆(含)以后往屆本科畢業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章守紀,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 3.第一學位與報考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者雖同屬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http://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 年版)”進行查詢。 4.報考會計專業的第二學位的申請人在本科期間需已修讀高等數學課程,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申請人在本科期間需已修讀高等數學和大學物理課程。 5.體檢符合要求。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1 年 7 月 23日至 8月1日20 :00 截止。 具體流程如下: 注意事項:全部為網上報名,無需郵寄材料。 2.提交材料 (1)申請人按要求填寫《常州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 (2)下載并打印報名表,考生在“個人承諾”欄手寫簽字。 (4)申請人將手寫簽字后的《報名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本科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本科階段成績單、《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掃描后合并成一個 PDF 文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3.審核 報名截止后,我校組織專家對申報者進行資格審核(對材料未按要求準備者不予審核)。請考生于8月5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不再另行通知,審核通過者進入考核環節。 4.繳費 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21年8月10日18:00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繳費須知,并按要求繳納測試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蘇價費[2007]153號、蘇財綜[2007]26號)文件,測試費標準為60元/生,家庭經濟困難等考生可申請減免測試費。 5.選拔程序 學校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行考核,具體考核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6.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考核成績擇優錄取,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入學與培養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 2 年,全日制學習。 2.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3.入學后按照相應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4.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5.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6.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五、收費標準 學校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及江蘇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參照我校相應本科生對第二學士學位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六、組織與監督 1.在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第二學士學位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2.學校設立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審查、監督整個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3.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4.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錄取工作,加強過程管理,嚴防暗箱操作、權力尋租,主動做好各個階段的信息公開工作。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學校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519-86330025)。 七、其他 1.考生須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第二學士學位的報名、面試和錄取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教務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招生相關工作。 3.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八、咨詢及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滆湖中路21號,郵編:213164 咨*9;86330566 九、本簡章由學校教務處及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常州大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