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簡章
武夷學院坐落在“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地”——武夷山,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現為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建設高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國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首批入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高校、福建省碩士學位授予培育單位、福建省示范性應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創新創業創造教育示范高校,2020年獲招收港澳臺地區學生資格。 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作為大學本科后教育,是培養復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批準,武夷學院2021年在部分專業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生招生培養工作。 一、招生計劃 2021年擬招收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計劃120人,專業設置如下: 序號 | 學院 | 專業 | 招生人數 | 1 | 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 | 工程造價 | 40 | 2 | 人文與教師教育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40 | 3 | 數學與計算機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40 | 注:以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數為準。 |
專業間計劃將視報名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二、報名與考核錄取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政治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不含專升本)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19屆、2020屆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不含專升本)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 3.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二)報名辦法 ![]() (掃描二維碼,進入報名) 考生按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的掃描件,凡不按要求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須將以下材料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1)免冠彩色證件照(圖像文件大小在 20-40 KB 之間,JPG 格式); (2)武夷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考生報名表 (可登錄“武夷學院招生網”下載,此表須考生本人填寫并簽字) (3)第一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身份證(正反兩面); (5)本科成績單(含GPA)。 3.申請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報考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采用個人申請與專業考核的方式。達到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將采用網絡遠程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核。 (四)錄取原則 武夷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面試考核的成績,按計劃從高到低依次錄取,未經過面試考核或面試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志愿調配原則 每個考生可以填報三個專業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進行專業調配。 三、報到與培養 1.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報到,未按時報到的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2.第二學士學位學制兩年(不延長學習年限),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 3.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 4.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5.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6.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第二學士在校期間,不得轉專業。 四、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根據閩價費[2014]183號文件精神,工程造價、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學年480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每學年5200元。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終止學業的,退費標準根據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執行。 (二)住宿費標準 學校可安排學生宿舍(不含留學生公寓),根據宿舍條件每人800~1400 元/學年的標準收取學生公寓住宿費。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五、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復查。復查達不到錄取要求的,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如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確認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六、其它說明 1.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校紀檢處:0599-5137155。 2.武夷學院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 3.本簡章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9—5136788、5136258 微博:武夷學院招生辦 通訊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號(武夷學院招生辦) QQ:978326054 郵政編碼:354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