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2〕25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注:1.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學費按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執行,具體參照《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2.實際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3.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將根據報考人數及生源質量情況適當調整。 二、招生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范圍 2022年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2022年7月底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注冊。 3.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為準。 4.每個考生限選1個專業報考。 5.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2022年6月20日12:00至6月24日17:00前登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招生信息網(www.guet.edu.cn/zs/),進入“查詢&報名”界面,點擊“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按提示逐項填寫報名信息。 (二)上傳材料 報名全部為網上進行,無需郵寄紙質材料,考生須將以下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 1.本人簽字確認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見附件)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3.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相關證明,說明考生已完成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學分,具備畢業及獲得學位條件)。 4.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本科成績單掃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建議使用畢業證書上的照片)。 6.本科期間獲獎證書掃描件(競賽獲獎、獎學金、三好學生證書等)。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清晰,并壓縮為一個文件后以“身份證號”命名,大小在50M以內,未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四、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考生于6月28日前登陸報名系統或學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審核結果。 五、考核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需參加學校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相關考核測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線上考試(面試) (二)考核時間:7月1日 (三)考核內容:面試由考生申請報考的專業所在學院組織進行組織,主要考查考生對所報考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 (四)其他:各專業具體考核測試安排于6月28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六、錄取與入學 (一)錄取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考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將于7月中旬之前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郵箱zhaosheng@guet.edu.cn。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5.本科期間獲獎證書原件。 其中,《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和《錄取通知書》需交到報到點,由學校留存。 七、學生管理與畢業 (一)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學制二年,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明。 八、保障與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過程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九、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773-2290010(兼傳真) 招生咨詢郵箱:zhaosheng@guet.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www.guet.edu.cn/zs/ 通訊地址:廣西桂林市七星區金雞路1號(郵編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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