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醫學院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5號)文件精神和相關安排,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培養更多高素質應用復合型人才,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學校研究決定2022年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我校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為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和社會工作,招生計劃共90人,計劃分布如下。 序號 |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 | 學位授予門類 | 學制 | 1 | 公共事業管理 | 30 | 管理學 | 二年 | 2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30 | 管理學 | 二年 | 3 | 社會工作 | 30 | 法學 | 二年 |
二、招生對象與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1.川北醫學院2022屆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川北醫學院2019-2021屆獲得學士學位且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二)報名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注冊。 3.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進行查詢。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全部為電子文檔,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1.本人簽字確認的《報名表》(附件)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掃描清晰,彩色,并統一打包以“姓名+報考專業”命名。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視為報名無效。 (二)報名方式 3.報名截止日期為:2022年7月15日。 四、資格審查 學校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 五、錄取與入學 (一)錄取規則 1.學校教務處提供報名學生在校期間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 2.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由學校管理學院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學校學生工作部處匯總報名學生學分績點與面試成績綜合排序(學分績點與面試成績各占50%),按照“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分專業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4.學校將于2022年7月底之前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入學 1.入學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到管理學院報到并進行現場核驗:本人簽字確認的《報名表》(附件1)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報到時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為我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學生資助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3.被錄取的學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招生辦公室郵箱。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制、學位管理與畢業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學校根據實際報到學生人數采取相應教學組織形式。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和學位授予,按照川北醫學院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學生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證后,參加從業資格考試和從事相關專業資質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校可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 七、保障與監督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牽頭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做到招生章程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八、其他事項 (一)學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的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二)入學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者,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工作。 九、咨詢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涪江路234號川北醫學院學生作部(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637000 聯系電話:0817-2242705 十、附則 本章程由川北醫學院學生工作部(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川北醫學院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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