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般朝典 于 2022-7-26 21:13 編輯
廣東白云學院2022年第二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為廣大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經學校研究決定,我校2022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2、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3、在校修讀主修專業期間,無不及格課程記錄(不含公共選修課、輔修專業課)。
4、身體健康,體檢標準符合教育部、衛生部等文件規定的專業錄取要求。
5、所報考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以及“教育部關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進行查詢。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三、報名時間與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7月25日—7月31日17:00截止。
(二)報名辦法:符合條件的考生請直接在掃碼報名,按要求填寫信息,同時上傳畢業證、學位證、本人本科階段獲獎證書等照片。
四、錄取辦法及流程
1.我校將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原則,主要依據考生畢業成績單上的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考生平均學分績點相同時,優先考慮綜合測評分數高者,其次再考慮省級以上證書獲獎者。
2.擬錄取名單于8月2日在廣東白云學院官網公布。
3.錄取結果以廣東省考試院審核通過為準。
五、學籍管理與培養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2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學籍管理、學費、資助政策等按照相應專業2022級本科生執行
2.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3、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六、新生報到注冊和復查
1. 已錄取的考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參照2022年新生入學須知)
2.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 3. 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其他 1. 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2.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負責組織,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3.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準。
八、招生咨詢、監督與申訴
(一)招生咨詢咨詢部門:
廣東白云學院招生辦咨詢電話:020-36093333
電子郵箱:zsb@baiyun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baiyu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baiyunu.edu.cn
(二)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監督與申訴受理部門:廣東白云學院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段老師
監督電話:020-89913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