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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新疆大學是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家“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建設高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是教育部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部區合建”高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文件要求,為適應新形勢下我國的經濟建設與事業發展,培養更高素質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結合我校實際與專業特色,經研究,決定招收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具體招生規定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新疆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對象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普通類和單列類(選考外語)應屆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熱愛祖國,遵章守紀,品德良好。 2.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畢業時能夠取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3.符合國家規定的高考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要求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與招生總規劃,確定2023年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共計100名,學制2年。 (一)招生專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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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業要求 1.考生不得報考與原本科專業相同的專業。 2.考生本科專業須與所報專業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忌蓤罂寂c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版)”進行查詢。 3.每人僅限報一個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且報考專業不可調劑。 4.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空間安全專業的考生須有工學學士學位或理學學士學位。 三、報名時間、材料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5月8日~5月12日18:00止。 (二)報名材料 2.本人白底免冠證件照(電子版,具體要求見附件2); 3.個人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JPG格式或掃描件); 4.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JPG格式或掃描件,暫未取得證書的由學校教務處開具在籍在校證明,且須在入學前取得2023年學士學位證書;本校學生由學生所在學院出具相關證明并加蓋公章即可); 5.加蓋畢業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考生本人本科四年成績單(含績點,本校學生由學生所在學院出具相關證明并加蓋公章即可); 6.大學期間獲獎證書原件,參加比賽、項目以及發表論文的證明材料(JPG格式或掃描件,未獲取無需上報); 7.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報告單、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計算機等級證書(JPG格式或掃描件,未獲取無需上報)。 注:考生須明確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新疆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三)報名方式 考生將上述報名材料以掃描件形式,打包形成以“報名專業+姓名+聯系電話”格式命名的壓縮文件,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發送至所報專業學院的報名郵箱中,郵件標題統一設置為“報名專業+姓名+聯系電話”。 四、資格審查 (一)學院初審 招生學院組織專家對報名考生信息進行初審。 各學院將初審結果及考生報名材料于5月15日前報送新疆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郵箱,紙質版由院領導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院公章。 (二)學校復審 新疆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對各學院初審結果進行復核、匯總。 五、考試安排 (一)考試方式 (二)考試地點 新疆大學紅湖校區,具體考場位置考前另行通知。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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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考書目 1.《高等數學》(第七版)(上下冊),同濟大學數學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7月。 2.《大學語文》(第四版),陳洪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6月出版。 3.《新視野大學英語(第三版)讀寫教程:思政智慧版·2》,鄭樹棠總主編,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0年5月。 (五)專業面試由學校教務處及相關培養學院組織實施。專業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質、相關專業素養。 六、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公示時間:2023年5月30日至6月1日; 面試成績公示時間:2023年6月3日至6月5日。 七、錄取方法 (一)錄取原則 1.學校根據各專業培養目標等要求,分專業劃定總分和單科最低控制線。在總分和單科成績均達線的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00%-120%比例和“分數優先”的原則參加面試,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出現同分情況,則按照英語,數學或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 2.我校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專業之間不調劑。 3.考生錄取后,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我校不進行名額遞補和補錄。 (二)錄取 1.學院按照教育部和學校制定的錄取工作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初審和復試成績,結合其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將在新疆大學招生迎新網進行公示,入學時間詳見錄取通知書。 2.被我校錄取的第二學士學位新生須持我校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件,按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無故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3.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學校對所有考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面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4.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我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八、培養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學制及學習年限均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在校學習期間,按照新疆大學學生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所屬學院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不得遷就和隨意降低標準。 (三)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不實行降級制度。 (四)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生均撥款、學生資助和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學生入校后繳清第一學年各項費用,取得學籍并注冊后,根據成績和家庭經濟情況可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和國家助學貸款等優惠政策。住宿費6人間為800元/生·學年,學生學習期間生活費用自理。 (五)學生入學報到時,黨團組織關系及檔案須轉入學校;戶口是否遷入學校,由學生自行決定。 (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七)我校招收的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畢業要求按照《新疆大學第二學士學位人才培養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學業成績管理及學位要求按照我校普通類、單列類(選考外語)學生的要求執行。 九、證書發放 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生,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不再延長學習時間,頒發結業證書。 取得畢業資格,并符合《新疆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訂)》條件的普通類、單列類(選考外語)學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學校授予第二學士學位。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十、監督機制 (一)學校在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學校本科生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時作為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此項工作;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參與并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考生及家長若對于選拔過程及結果有異議,可以通過學校紀檢部門進行申訴,監督電話:0991-8581939(機關紀委)。 十一、附則 學校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學校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如教育部關于第二學士學位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新政策執行。 新疆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 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勝利路666號 郵 編:830046 聯系電話:0991-8585671 招生相關信息發布網站: 附件:
1.新疆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 2.新疆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照片提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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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疆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登記表
附件2:新疆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照片提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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