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本簡章適用于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申請人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
第六條 學校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七條 學?,F有倉前校區(余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學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玉皇山路77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檢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注:1.本計劃表中學費僅供參考,最終以物價部門核準為準。
2.2023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各專業學生兩年均在下沙校區就讀。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簡章公布之日起至5月31日中午11:00。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1.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且獲得原本科所在學院推薦資格;
2.所申請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進行查詢;
3.CET四級425分及以上或CET六級425分及以上或英語專業四級合格(60分)及以上。
4.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5.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體檢標準根據教育部等三部委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
凡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報名申請表》(附件1),并于2023年5月31日中午11:00前將附件1紙質稿交申請人所在學院教務科。學院對申請人進行報名資格推薦,并將獲得推薦資格的申請人匯總至《杭州師范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推薦名單匯總表》(附件2) ,于2023年6月8日前將獲得推薦資格的申請人個人申請表及附件2電子稿、紙質稿交學校招生辦公室。
每位申請人最多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檔,設志愿服從。
第十五條 資格審查
第五章 錄取辦法
第十六條 錄取方法
1.學校按照申請人第一學士學位就讀期間學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1:1劃定各專業校內投檔基準線進行投檔,分專業擇優錄取。學業成績計算公式為:100-100*[(平均學分績點年級專業排名-1)/年級專業學生數]。如學業成績相同,則按就讀期間平均學分績點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仍相同,則按CET四/六級或英語專業四級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CET四/六級成績折算成百分制)。
2.擬錄取名單將于7月底前在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七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報到日期起兩周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及相關政策
第十八條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布。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士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第十九條 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經亨頤獎學金、馬云卓越師范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建立了以保障性資助為主體,發展性資助為主導,“獎、助、貸、勤、補、減”六位一體的保障型資助與發展型資助相結合的聯動助學體系。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師范大學本科生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獎學助學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咨詢聯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杭州師范大學
招生熱線:0571-28865*/align]
監督電話:0571-28865047
第二十三條 本簡章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