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培養復合型人才,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23年繼續招收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注: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版)”進行查詢。 二、報名條件 考生須同時符合以下各項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要求。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三)取得蘭州交通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且目前未就業的2023屆應屆畢業生。 (四)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425分(含)以上。 三、報名要求 (一)《蘭州交通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掃描件; (二)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掃描件; (三)大學已修課程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或專用章)掃描件; (四)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掃描件; (五)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掃描件; (六)本人近期免冠藍底證件照電子版一張。 以上材料請盡量使用掃描方式并全部材料整合成一個文件夾,若使用拍照方式,請務必保證上傳的圖片內容清晰可讀。所有材料均使用PDF格式,以“姓名+報考專業”統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 以內。我校不接收郵寄紙質材料。 在填報專業志愿時,限報符合報考要求的1個專業。 四、資格審查 五、考核辦法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核測試。考核由招生就業處負責組織實施,考評組由3-5名熟悉高??荚囌猩I域的成員組成。
(一)考核形式 我校第二學士學位考核暫定為現場面試形式,具體面試順序請考生于6月25日后登錄學校本科生招生網查詢。 (二)考核時間 暫定于2023年6月28日-30日(若有變化,將另行通知)。 (三)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專業知識、綜合素質相關內容。面試考核時間10分鐘,滿分100分,60分及格。其中考生自述環節5分鐘,提問環節5分鐘。 (四)成績生成 考核結束后,取各評委評分平均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匯總、復核后形成考核成績單。 考核不接受緩考和免考申請,初審合格考生須按照通知要求參加面試。 六、錄取 (一)錄取規則: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考核成績相同時,則按考生取得的英語四六級等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成績為錄取依據(六級成績優先于四級成績)。 七、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與當年普通高考錄取的相關專業相同。實行學年學費標準收費:4700元/學年(工學類專業)。 住宿費:900-1400元/學年,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后按相應標準收取。在新生入學時如有新的收費標準,則按照物價部門的最新批復執行。 八、入學要求 (一)被錄取考生須持我校下發的錄取通知書和報名時遞交的材料原件,按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招生辦公室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無故超過一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生入學后,學校將參照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本科生相關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甘肅省相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新生在入學資格復查時,除須提供學籍檔案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證其材料的真實性: 1、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原件(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 2、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3、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原件; 4、大學已修課程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公章或專用章)原件。 (三)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讀學籍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四)學生入學報到時,黨團組織關系及檔案材料須轉入我校;戶口是否遷入我校由學生自行決定。 九、培養與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允許調整專業(含轉專業、相關培養選拔等各類涉及到專業調整的情況)。在校日常管理按蘭州交通大學本科生管理相關規定執行,由相關學院負責其日常管理工作。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降級制度;達到結業要求的可發結業證書;未達結業要求的和退學學生,可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標注“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畢業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五)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十、工作機制 (一)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將在蘭州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我校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操作過程的公開、透明,招生工作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招生錄取過程中違規考生和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在報名中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因此取得的全部有關資格和證書等,包括報名資格、錄取資格、學籍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學位證等。 (四)蘭州交通大學未委托任何個人或者機構開展招生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蘭州交通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相關的信息以蘭州交通大學本科生招生網( http://zsb.lzjtu.edu.cn/)和經蘭州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復核確認后的省級及以上招生考試機構官網發布信息為準。 十一、本簡章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十二、本簡章由蘭州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蘭州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931-4938051、4956179 通訊地址:730070 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88號
附件:蘭州交通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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