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般朝典 于 2023-7-1 16:52 編輯
濟南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 〔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與培養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函〔2023〕14號)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學校簡介 濟南大學是山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綜合性大學、山東省重點建設大學,山東省高水平大學“沖一流”建設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學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來,學校銘記“弘毅、博學、求真、至善”的校訓,傳承“勤奮、嚴謹、團結、創新”的校風,發揚“艱苦奮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為國家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近35萬名校友遍布海內外。學校現設26個學院,擁有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2個碩士專業學位培養類別。學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和藝術學等10個門類。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國際學生38000余人。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我校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如下: 三、報名對象與條件 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報考: (一)2023年于濟南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21年(含)以來于濟南大學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二)學生原所學本科專業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原所學本科專業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2023年發布的最新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進行查詢。 (三)體檢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中有關要求。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三)提交資料 1.本人簽字確認的《濟南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掃描件(需打印簽字);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本科畢業證、第一學士學位證掃描件;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在線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掃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片電子版,要求五官清晰,不得進行PS操作。 五、資格審核 根據考生提交資料,我校審核考生報名資格。2023年7月2日之后,考生在報名網站查看資格審核結果。 六、考試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相關安排如下: (一)考核方式:筆試。 (二)考試日期:2023年7月8日。詳細時間見準考證。 (三)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數學、英語(滿分各為100分)。 (五)成績公布和復核:考生可于2023年7月10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閱考試成績,申請成績復核。 七、錄取 (一)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 (二)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四)如考生總成績、數學成績和英語成績全部相同,參考考生在校期間平均學分績點,擇優錄取。 八、新生報到 (一)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我校書面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詳見我校新生報到須知。 (二)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規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九、學生培養與畢業 (一)通過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學生管理、教學管理、學生資助、收費管理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明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十、監督與保障 (一)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與選拔結果向社會公示。 十一、其他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對于已錄取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十二、附則 (一)本簡章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不符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簡章由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南辛莊西路336號(濟南大學主校區) 聯系電話:(0531)82765900
濟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3年5 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