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為培養復合型創新人才,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學校面向本校應屆畢業生開展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且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心健康的考生可以報名: (一)中央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且能如期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二)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注:如考生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或有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不得報名。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 | | | | | | | | | | | | | | | | 除經濟學、經濟統計學、國民經濟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可以報考 | | | | | | 除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國際商務、人力資源管理、資產評估、文化產業管理、體育經濟與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可以報考 | | | | | | | | | | | | 除金融學、金融工程、保險學、投資學、精算學、金融科技以外的其他專業可以報考 |
注: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 三、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6月5日。 (二)報名方式:考生本人提交電子版材料至當前就讀學院,經學院審核后統一提交至本科招生辦公室。 (三)報名材料: 1.《中央財經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掃描件及word版(附件1); 2.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可信平臺下載的本科成績單; 4.其他能夠證明個人學習、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電子版,并存放至一個文件夾內,命名為“學院+學號+姓名”發送至本班輔導員,其中1-3項材料為必備項,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齊全,則報名無效;考生應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將取消資格。 (四)學院審核:當前就讀學院負責對考生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提醒考生補交,逾期未補交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6月7日前學院將完整的電子版考生材料及審核匯總表(電子版及簽字蓋章的掃描件,附件2)統一發送至本科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zsb@cufe.edu.cn。 四、選拔及錄取 (一)初審:學校組織專家對完整有效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部分考生參加面試,參加面試考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5倍。初審結果于6月中旬在本科生招生網發布。 (二)面試:采用現場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未達60分的不予錄取。 面試具體安排詳見后續通知,考生請持續關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本科生招辦微信公眾號的有關通知。 (三)擬錄取資格確定:學校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面試成績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和遞補名單。專業計劃未完成的將面向服從調劑但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考生進行志愿征集和錄取。 (四)遞補錄取:如擬錄取考生出現放棄錄取資格、未能如期取得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以及其他不符合第二學士學位錄取要求的情況,則按遞補名單順序遞補。 (五)名單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遞補名單及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公示,并按要求報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錄取資格。 五、入校與培養 (一)考生持錄取通知書(7月發放),按學校有關規定按時到校辦理報到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在開學前三天內向所在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招生工作政策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符合要求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培養方式為全日制全脫產學習,學生須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切實保證學習時間。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住宿實行申請制。學校床位有限,學生可根據需要提出住宿申請,學校審批通過后安排住宿(不保證一定有床位)。學校住宿費標準為750-1200元/床/年,具體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收取。 (四)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需轉至學校。北京生源一律不轉戶口,京外生源可根據當地戶籍政策自愿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五)學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學士學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 (六)凡取得畢業資格的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中途退學的學生,按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辦理就業手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就業手續。 (七)如上級相關政策有變化,以上級最新政策為準。 六、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和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核實,嚴厲查處。 (三)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考生所提交的申請和審核證明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資格和錄取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嚴肅處理。 七、聯系方式和地址 (三)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學生處);郵編:100081。 八、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申明:我校不提供考試大綱及參考書目,不組織、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報名和測試輔導等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中央財經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附件:
附件1 中央財經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考生用)
附件2 中央財經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審核表(學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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