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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培養復合型、研究型人才,為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提升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簡介 學校全稱為西安科技大學,英文譯名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國標代碼為10704。學校現有雁塔和臨潼兩個校區,雁塔校區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號,臨潼校區驪山校園位于西安市臨潼區陜鼓大道48號,臨潼校區秦漢校園位于西安市臨潼區秦漢大道12000號。 學校是應急管理部和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實施高校、國家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實施高校、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高校、陜西省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和陜西省“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2.2023年本科畢業并獲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頒發為2023年8月31日前),以及2022屆、2021屆本科畢業并獲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均可報考。 3.學校對考生畢業專業不設限,所報專業與畢業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與原本科專業屬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均可,但文史類、藝術類專業畢業專業不得報考理工類專業。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三、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 2023年5月31日12:00——6月4日18:00 2.報名方式 (1)我校應屆畢業生通過西安科技大學“務必辦”本科教學服務平臺(ixk.xust.edu.cn)報名。用戶名和密碼與校內統一身份認證一致。 本校往屆生和校外考生報名材料包含:報名表、身份證(正、反面)、本科階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校外應屆生如不能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可先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在讀證明)、本科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以及各類榮譽證書掃描件。 申請材料請按上述順序整理成一個pdf文檔,文檔以“姓名+畢業學校+報考專業+手機號碼”命名,郵件命名方式相同。 四、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1.招生計劃 學校招生總計劃400個,招生專業計劃根據報名情況動態調整。 2.錄取規則 報名結束后學校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筆試和面試。 外校考生需參加筆試,筆試由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理工類專業筆試科目為大學英語、高等數學。文史類專業筆試科目為大學英語、大學語文。學校根據筆試成績,結合招生計劃等指標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招生辦公室對符合條件的考生統一組織面試,面試時不再計算筆試成績,統一依據面試成績按分數從高到低依次排序錄取。 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西安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對擬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培養與管理 新生入學后由招生學院根據培養方案確定培養方式,人數達到單獨開班條件的,單獨設班進行培養,達不到單獨設班條件的,安排插班學習。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學校頒發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學校頒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六、學費與資助 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同學校相同普通專業。 學校有國家獎助、學校獎助和社會性獎助以及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保證家庭經濟困難考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助政策: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學校和社會性獎助政策:學校獎學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元。學校助學金,每生每年不超過2200元。學生可申請校內勤工助學活動,學校按規定計酬。學校還有晨露獎學金、田正仁獎學金等多項社會性獎助政策,幫助品學兼優的學生完成學業,每生每年不超過3000元。 七、附則 1.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西安科技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并結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工作,由西安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和相關學院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2.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接受西安科技大學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3.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其報名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所取得的本科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 4.學校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也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5.本辦法內容若有與教育部、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6.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號,西安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054 咨詢電話:029-85583041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
附件【附件1:西安科技大學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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