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的工作安排,2023年我校繼續開展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下稱“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專業設置及計劃情況 注:學校將根據生源等情況確定最終招生人數。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我校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的學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具體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具體內容可參照“附件1”。 (三)當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統招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四)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2版)”進行查詢,或見“附件3”進行查詢。 (五)考生擬報考專業的相應具體要求如下: | | | | | | | 經濟學門類或管理學門類(不包含公共管理類專業)相關專業 | | | | 在第一學位學習期間學習過“微積分”課程,以及“會計學”或“會計學原理”或“基礎會計”課程 | | | | |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報名時間:2023年5月31日至6月3日 網報流程:考生網上注冊→填寫基本信息→填報志愿信息→上傳考生照片→上傳資格審核材料照片→提交審核(實時關注系統審核狀態)→等待學校審核結果。 相關說明: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由考生本人報名,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1個專業,報名系統中填報多個專業志愿的,提交審核后默認以系統中“專業1”志愿為準。 四、資格審核及審核結果公示 考生提交材料后,學校將對報名信息進行線上審核,請考生及時關注審核狀態,學校將在報名結束后對審核合格的考生在“遼寧大學本科招生網”上進行集中公示。 五、考試安排 時間安排:全省統一為2023年6月18日。 考試方式: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會計學專業、國際商務專業均采用線下考試方式,具體考試安排以“遼寧大學本科招生網”相關通知為準。 相關說明:本考試不接受緩考和免考申請,資格審核合格考生須按照通知要求參加考試,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應準備。招考期間考生須確保手機暢通。 六、錄取說明 (一)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在考生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根據得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七、入學安排 (一)被錄取考生須持我校的錄取通知書和相關證件,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無法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學生處請假,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無故超過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生入學后,學校將參照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本科生相關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新生在復查時,還須提供報名時所涉及的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生入學報到時,黨團組織關系及檔案須轉入學校。自通知書規定入學日期起20個工作日內,未辦理黨團關系及檔案入校者,不予注冊學籍,按自愿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八、培養與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遼寧大學本科生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由相關學院負責學生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享有調整專業(含轉專業、相關選拔等各類調整專業的情況)、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等政策。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降級制度;達到結業要求的可發結業證書;未達結業要求的和退學學生,按照學校相關規定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九、收費情況說明 (一)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按學年預收,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詳見“一、專業設置及計劃情況”,住宿費按每學年1000-1200元收取。 (二)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依據遼教發〔2006〕76號文件的要求,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十、監督機制 (一)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進行。對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學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十一、聯系方式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號遼寧大學學生工作處(本科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 十二、特別說明 本簡章未盡事宜和根據有關規定需調整內容,將在遼寧大學本科招生網另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