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程學院是省屬普通公辦高等學校,國標代碼11437,是吉林省特色高水平應用型大學A類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應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改革”試點高校,“新工科”綜合改革類項目實施高校,“歐盟伊拉斯謨計劃研究生國際化培養項目”實施高校,“吉林省轉型發展示范高校”。
一、報名條件
1.招收當年(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思想品格優良,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3.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進行查詢。
二、招生專業
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均為我校優勢專業,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限報1個專業。
注: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學費按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執行,具體參照《長春工程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截止至2024年6月14日12:00。
2.報名方式:凡符合我校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登錄https://www.wjx.cn/vm/PpIDmFg.aspx# ,按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忌仨毻ㄟ^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我校不接受現場或郵寄報名。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照片(近期藍底免冠);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學信網查詢的本科學位證認證報告掃描件(應屆畢業生可到所在教務處開具預畢業證明);
(4)未就業承諾書。(見附件)
四、考試
報名結束后學校將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和相關材料,請考生于6月15日到長春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查看審核結果及考試時間和方式。
五、錄取
1.達到學校規定錄取分數控制線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數學、外語的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分數高者。
2.學校可視生源情況調整專業招生計劃。
3.擬錄取名單將在長春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對于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考生,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六、培養相關事宜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須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七、違紀或作弊考生處理辦法
1.如果考生在報考和考試(考核)中違紀或作弊,弄虛作假,我校取消其報考或入學資格。
2.入學后,我校將按照國家和吉林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對錄取的學生進行資格復查。如發現有冒名頂替、考試作弊、提供虛假證明(或證書)材料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未盡事宜,參見教育部相關文件
八、聯系方式
招生就業處電話:0431-80578555,80578299
長春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sb.ccit.edu.cn
長春工程學院
二O二四年五月
附件:未就業承諾書
附件【長春工程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