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和《陜西省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實施方案》(陜教高辦〔2021〕6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大力培養復合型人才,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我校2024年將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2.考生需為2024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21-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尚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學校招收本校學生和跨校報考學生。 3.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c.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進行查詢。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計劃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9日至6月15日24:00。 報名考生請登陸延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延安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表》(見附件) 2.報名材料: (1)填寫完整的《延安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表》電子版; (2)本人簽字確認的《延安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表》掃描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4)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屆畢業生未取得相關證書的跨??忌峁督逃繉W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打印件)掃描件; (5)本科學習成績單(須有本科就讀學校教務公章)掃描件; (6)其他支撐材料: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所獲榮譽、所報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相關的研究成果等掃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證件照或學籍照電子版(JPG格式),可選用淺藍色或白色背景。 注:報名材料掃描件要求彩色掃描,清晰完整。所有掃描材料按照順序制作成一份電子版報名材料(要求為PDF格式)。請將《延安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表》電子版、掃描材料、照片電子版3份報名材料(命名方式: 報考專業+姓名+電話)在報名截止日期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 ydzsb@yau.edu.cn,逾期無效。電子郵件標題統一命名為“ 延安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姓名”。 報名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報名表中的承諾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二)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報考條件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忌鯇徑Y果將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延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公示期3天,屆時請考生及時登錄網站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與錄取 (一)考核:對資格審核合格的第二學士學位報考學生組織考核。由各專業所在的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家進行考核,主要從學生的思想道德、專業基礎和專業潛質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各專業具體考核方式及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二)錄?。旱诙W士學位招生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擬錄取學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通過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報到入學 1.錄取新生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報到時須持錄取通知書原件、身份證原件、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等材料,材料未齊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六、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寶鋼教育獎、徐特立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勵體系;對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為主要方式的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資助: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學校資助: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特等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25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同時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簽約上崗,按規定計酬發放。 社會資助:學校接受并設立社會團體和個人慈善捐助,現有“寶鋼教育獎”“徐特立獎學金”“燕寶獎學金”和“元一圣地”獎學金等,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七、其他說明 1.第二學士學位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具體參照相同專業本科收費標準執行。 2.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學生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全日制學習,由各相關學院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明確培養目標、畢業要求、課程體系、教學安排。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3.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4.凡在規定學制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我??砂l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6.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學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錄取資格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7.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所有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8.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開展第二學士學位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組織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9.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錄取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911-2650033。 10.本簡章若有與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要求執行。 11.本簡章由延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11-2650678、2650679、2650768、2650788 地址:陜西省延安市新區公學北路1號延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6000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延安大學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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