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號)相關工作要求,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提升學生就業能力,學校決定繼續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
二、招生對象
1.2024年6月底前取得中華女子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2.在校期間表現良好,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莊,身心健康。
3.招收報名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審核錄取
(一)報名審核
1.學校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采用“申請審核”方式進行,不統一組織選拔考試。報名學生可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
2.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校應屆畢業生于2024年6月20日前將院系蓋章確認的第二學士學位申請報名表提交至如下郵箱zsb@cwu.edu.cn,同時進QQ群(*)填寫問卷星(備注:郵箱和問卷星收到的報名信息一致,即為報名成功),逾期不再受理。
(二)錄取規則
1.在教育部批準計劃總數100人限定下,每個專業錄取人數原則上按照該專業第一志愿報名人數占總報名人數的比例來確定。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根據專業培養條件、報考人數及生源質量情況適當調整。
2.遵循考生志愿,按照其年級專業排名百分比(主修)擇優錄取,專業排名百分比相同時,依次比較平均學分績點(主修)、在校期間“大學英語”成績平均分。
3.錄取過程中如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則在各專業計劃限額下按照志愿優先原則,依據前述規則依次確定遞補名單。
4.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學生,在提交報名表時需附一段3分鐘以內的視頻,內容包括:1分鐘自我介紹和2分鐘創意表達(新聞評述、演講或朗誦任選其一)。視頻用于文化傳播與藝術學院對報考學生進行專業綜合評價。綜合評價合格的考生錄取規則同上,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到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5.錄取完成后形成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本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并公示后上報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并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6.已錄取新生須在通知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兩周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四、培養管理
1.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教學組織和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教務部與招生學院具體負責,根據第二學士學位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再行決定以單獨編班或跟班聽課的形式組織教學。
2.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按國家和學校規定頒發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和學位證書(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五、收費標準
1.學費收費標準:
2.住宿費收費標準:
本年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安排住宿,住宿地點在校本部或北校區,具體安排要服從學校統一調配,住宿費用按照北京市相應標準收取。
3.第二學士學位報名及審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六、聯系方式
1.招生網址:https://zhaosheng.cwu.edu.cn
2.咨詢電話:010—84659299、84659611
3.監督電話:010-84659417
七、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另有規定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八、本簡章由中華女子學院教務部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附件:中華女子學院 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