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2024年江西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江西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且能如期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制定的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3.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版)”進行查詢。
注:如考生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或有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校學籍者,不得報名。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我校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150名,具體招生專業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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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除會計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國際商務、人力資源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可以報考 |
| | | | 除金融學、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保險學、精算學以外的其他專業可以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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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空間安全、虛擬現實技術以外的其他專業可以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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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6月13日至6月19日。
2.報名方式:考生當前就讀學院組織本院學生統一報名
3.報名材料:
(1)本人簽字確認的《江西財經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表》;
(2)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以上報名材料學院留底存檔以供備查。
四、資格審核及考核
考生當前就讀學院根據本招生簡章相關內容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并組織考核,具體考核時間、地點、考核方式和內容等事宜由學院自行研究確定。各學院應在6月24日前完成考核并報送相關數據紙質蓋章材料和電子版(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考生信息匯總表)至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五、錄取
(一)學校根據考核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及擬錄取專業。
(二)全校擬錄取名單將在考生報考資格復審無誤后在江西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發布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經江西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后,擬錄取考生獲得正式錄取資格,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入學報到
(一)被我校錄取的第二學士學位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延期,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未經批準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校將在入學報到后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第二學士學位新生入學報到時需攜帶報名期間上傳報名系統所有材料原件,學校將組織對材料進行復核檢查。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2.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的;
3.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四)為了保障考生身體健康,體檢統一安排在報到入學時。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培養與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不延長學習年限),全日制學習,納入我校學籍管理系統。第二學士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符合結業條件者,發給結業證書。
(三)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未滿一學年退學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但不足兩學年退學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四)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六)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七)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參與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在學生資助、評先評優、獎學金評定等方面參照學校相關政策執行。
八、其他
(一)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江西省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江西省的相關規定為準;
(二)聯系方式:
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5紀檢監察郵箱:jcjiwei@jxufe.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zsjy.jxufe.edu.cn/web/
*:江西財經大學招生辦(*, null, left]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經開區雙港東大街168號江西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3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