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經濟學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省屬財經類公辦普通本科院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十四五”教育強國推進工程支持高校。學校位于武漢市光谷科創大走廊腹地,坐落在風景秀麗的湯遜湖畔,獲評省級生態園林式學校。
學校堅持學科建設龍頭地位,主動對接國家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優化學科專業布局,促進學科交叉融合,學科專業體系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干,工學、文學、理學、教育學、藝術學協調發展,擁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統計學、法學等4個省級重點學科,建有法學、現代服務業、區域經濟發展與碳中和、人工智能與數字經濟4個省級優勢特色學科(群)。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號)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鄂教高辦函[2024]13號)要求,我校2024年依托現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面向全國招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為做好我校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 | 學制 | 授予學位門類 | 面向本校計劃 | 面向外校計劃 | 備注 |
金融學 | 二年 | 經濟學 | 12 | 12 | 修讀過高等數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合格。 |
財政學 | 二年 | 經濟學 | 5 | 5 | 修讀過高等數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合格。 |
經濟學 | 二年 | 經濟學 | 3 | 3 | 修讀過高等數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合格。 |
物聯網工程 | 二年 | 工學 | 25 | 5 | 修讀過高等數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合格。 |
電子信息工程 | 二年 | 工學 | 55 | 10 | 修讀過高等數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合格。 |
法學 | 二年 | 法學 | 30 | 15 | |
合 計 | 130 | 50 | |
注:第二學士學位學生收費按同年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收費標準執行。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2024屆全日制應屆普通本科畢業生(不含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報名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獲得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并在學信網和學位網注冊;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
(四)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國家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五)報考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的學生,本科期間必須修讀過高等數學相關課程且成績合格,報名時需上傳加蓋原就讀本科院校公章的成績單。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網上報名
符合申報條件的考生于2024年6月20日至7月5日17:00前在湖北省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中注冊報名(網址:
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報考院校選擇“11600-湖北經濟學院”,并按系統要求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注:報考金融學、財政學、經濟學、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的考生還必須在報名系統報考院校指定上傳材料欄上傳加蓋原就讀本科院校公章的成績單(PDF版)),上傳的登記照原則上為原本科畢業登記照,不得使用手機翻拍照或經過處理的美顏照等非標準登記照,否則審核校驗不予通過,所有必填項都必須填寫。只接受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核
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審核申請者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申請者于2024年7月10日前登陸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
四、考核與錄取
(一)各專業招生計劃分為面向本校畢業生計劃和面向外校畢業生計劃。報名資格審核結束后,如招生計劃報名人數不足,學校按以下規則調整計劃:某專業面向本校招生計劃或面向外校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時,學校根據報名情況在該專業總計劃數范圍內調劑招生計劃;某專業面向本校招生計劃和面向外校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均不足時,學校根據辦學資源及考生報考情況,將計劃調往其他專業。計劃調整情況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
(二)本校考生按照GPA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外校考生分專業按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三)考試時間、形式、具體要求在本科招生網另行通知。
(四)我校將于7月底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學籍復核與培養
(一)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入學報到須知》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生檔案由本人自帶,報到時交所在學院。
(二)學校在報到時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學籍注冊。審查發現學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實際不符等情況,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三)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進入本科專業學習后,不得轉專業或轉學。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的要求管理,按上級主管部門政策享受獎助學金。
(四)學生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學校根據學籍管理規定和學位授予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包含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五)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未達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可發結業證書;中途退學的學生,如有需求學校可出具肄業證明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六、保障與監督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受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教務處具體負責實施。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七、附則
(一)申請者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按要求及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或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弄虛作假情況將通報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7-8*
咨*QQ群*(報名審核期間將通過本群發布相關信息)
通訊地址:湖北武漢江夏藏龍島楊橋湖大道8號
行政樓一樓招生辦公室
湖北經濟學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