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5年招收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現將招生簡章公布如下。
一、學校簡介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6年,是由原北京經濟學院和原北京財貿學院于1995年3月合并、組建的北京市屬重點大學。建校69年來,學校秉承“崇德尚能,經世濟民”的校訓精神,堅持內涵、特色、差異化發展道路,發展成為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為重要特色和突出優勢,法學、文學、理學和工學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北京市重點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學校擁有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博士學位授權點,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12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和18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領域)。學校一級學科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統計學獲批北京市高精尖學科,應用經濟學下屬二級學科勞動經濟學獲批國家級重點學科并入選教育部“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學校擁有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統計學、工商管理、會計學、資產評估、勞動與社會保障、城市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政學、法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貿易經濟、金融工程、社會工作、經濟統計學、保險學、商務英語、安全工程、勞動關系、行政管理、電子商務2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1.學校2025年招收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學生200人。
招生專業與計劃數見下表:
備注: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根據報考人數及生源質量情況適當調整。
2.考生可報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報考受限專業列表詳見附件1。
三、報名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
2.本校2025屆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
3.畢業時能夠取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4.體檢須符合教育部錄取要求。
四、報名時間、方式
考生須上傳以下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2.近期兩寸免冠照片;
3.本科在校期間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競賽獲獎、獎學金、三好學生證書等)。
五、錄取規則
學校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采用“申請審核”方式進行,考生可在系統內填報多個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校內專業調劑”,各專業原則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錄取,如計劃有剩余,參考考生后續志愿進行補錄。
如某專業沒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剩余名額分配規則如下:按照所有未錄取考生的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審核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綜合考慮報名考生在校平均學分績點、在校學習成績、在校表現及獲獎等情況擇優錄取。審核工作由各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組織開展,具體審核方案由相關學院制定。
六、學費和住宿
1.學費標準: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5500元/學年);其他專業(5000元/學年)。
2.住宿:第二學士學位新生學校不提供宿舍。
七、入學及其他
1.錄取的新生在校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2.2025級第二學士學位新生上課地點為東校區,報到時間參見錄取通知書及《新生入學須知》。
3.錄取新生報到時須持錄取通知書原件、身份證原件、本科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未取得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新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4.因病因事不能按時報到的新生,須在開學后三日內向學校請假并提供支撐材料,經學校允許后按規定時間補辦入學手續,請假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5.學校在新生入學后將對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6.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7.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8.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八、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張家路口121號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郵編:100070
聯系電話:010-8395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