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本科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培養復合型人才,學校決定繼續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概況
北京物資學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為特色,以經濟學科為基礎,以管理學科為主干,經、管、理、工、文、法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校的前身是國家物資部門1963年成立的北京經濟學院物資管理系,1980年建校,先后隸屬于國家物資總局、物資部、國內貿易部,1998年劃歸北京市管理。學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區域,地處古老的京杭大運河源頭,交通便利,地鐵6號線直達學校。學校文化底蘊深厚,環境優美宜人,是北京市授予的“美麗校園”、“文明校園”和“花園式單位”。
幾十年來,學校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流通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尤其在物流、證券期貨等行業中,畢業生享有較高社會聲譽。
二、招生專業
說明:
- 每生每學年學費收費標準按相應專業本科生收費標準執行。
2. 學校住宿實行申請制。
三、報名條件
1.報名考生為北京物資學院2025年應屆四年制本科畢業生。
2.報名考生須在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在擬錄取名單公示前能夠取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3.報名考生體檢須符合教育部相關錄取要求。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2025年5月25日-6月5日。
2.報名方式
請有意愿報考北京物資學院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登陸校園網“數字校園(OA)-辦事大廳-第二學士學位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成功后請及時下載報名表并打印簽字。
報名考生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調劑。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3.報名申請材料提交
各位考生報名時同時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學生本人簽名的北京物資學院第二學士學位考生報名表掃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2)身份證(正反面)的掃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3)本科成績單原件的掃描件(JPG格式或者PDF)。
(4)其他能夠體現申請者能力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其中1-3項材料必須齊全,用于招生錄取、復核和存檔,申請者無論是否被錄取,申請材料均不予以退回。
五、錄取規則
1.考生錄取規則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主要采取“綜合能力面試”方式進行錄取,由專業所在學院組織專家對報名考生進行申請材料評審及綜合能力面試,對符合資格的考生按綜合能力面試成績以及參考本科學習成績擇優錄取。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填報最多三個專業志愿,并選擇“是否服從調劑”,各專業原則上按照考生第一志愿錄取,如計劃有剩余,按照考生后續志愿進行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調劑補錄。綜合能力面試的具體時間、要求及規范由所報專業學院確定并及時向考生公布。
2.2025年7月底前,擬錄取名單分批經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會議審議并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開公示。
3.2025年8月份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六、報到及其他
1.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2025級本科新生報到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未能在應報到日期截止后的兩周內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和中途退學的學生,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辦理回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手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國家和我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相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5. 報名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
6.招生簡章內容如有變化以學校招生辦公室解釋為準。
七、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富河大街321號北京物資學院
郵編:101149
聯系電話:010-89534409,89534469
網址:zs.bwu.edu.cn
北京物資學院招生辦公室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