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創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管、經、文多學科相互滲透,具有鮮明工程實踐特色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學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并重,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7個,是北京市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2021〕8號)精神,2025年我校將繼續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簡章。
一、招生專業
表1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名稱 | 計劃數 | 學制 | 學費 | 其他要求 | 備注 |
安全工程 | 35人 | 2年 | 4600元/學年 | 已獲學士學位不能為安全科學與工程類 | 學校不提供住宿,按在校正常學制走讀生標準提供相關補貼。 |
人力資源管理 | 50人 | 2年 | 4200元/學年 | 已獲學士學位不能為工商管理類 | 學校不提供住宿,按在校正常學制走讀生標準提供相關補貼。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50人 | 2年 | 4200元/學年 | 已獲學士學位不能為管理科學與工程類 | 學校不提供住宿,按在校正常學制走讀生標準提供相關補貼。 |
說明: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的報考人數和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最終招生計劃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準為準。
二、報名條件
(1)報名考生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5屆北京地區應屆本科畢業生,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報名考生體檢須符合教育部相關錄取要求;
(3)畢業時能夠取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4)報名考生最多順序填報2個專業,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進行查詢。
三、報名方式
1.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5屆應屆本科畢業生
(1)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生報名表》(見附件);
(2)打印《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生報名表》,提交給報名考生所在學院進行資格審核,由學院統一匯總后于2025年6月4日前提交至招生辦公室。
2.北京地區其他高校2025屆應屆本科畢業生
(1)下載并按照要求填寫《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生報名表》,并打?。ㄐ璞救撕炞郑由w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在一張A4紙上);
(3)本科成績單(需包含平均學分績點且加蓋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若成績單不包含平均學分績點,請提供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平均學分績點證明材料);
(4)本科學歷證和學位證(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加蓋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的完讀證明);
(5)其他能夠體現申請者能力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本科階段各類獲獎證書等)。
(6)其中1~4項材料必須齊全,否則報名無效。于2025年6月4日前(含,以寄件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將報名材料以特快專遞形式寄送,我校僅接收“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地址:北京市大興區清源北路19號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招生辦公室收(郵編:102617,電話:18618229115),信封左下角務必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報名材料”字樣。
報名資格以招生辦公室實際收到紙版報名材料為準,逾期將不再受理,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材料必須真實,填寫清晰齊全,否則報名無效。
四、選拔與錄取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應屆本科報名考生參加第一批次錄取。若第一批次錄取計劃未滿,北京地區其他高校應屆報名考生參加第二批次錄取。
6月上旬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按考生綜合評審成績優先的方式確定擬錄取名單。綜合評審成績由考生本科階段的平均學分績點(占70%)和專家評審成績(占30%)組成。先進行第一批次錄取,若第一批次錄取計劃未滿,再進行第二批次錄取。
6月中旬左右我校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公示無異議,經學校本科生招生領導工作小組審議通過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報到及其他
1.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2025級本科新生報到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入學報到時,不能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的,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未能在應報到日期截止后的兩周內完成報到手續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取消入學資格、放棄入學資格和中途退學的學生,學校依據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辦理回生源?。ㄖ陛犑?、自治區)相關手續。上級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2.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教務處與相關教學單位具體負責。
3.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符合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授予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頒發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達不到畢業要求者,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符合結業條件的發結業證書;退學學生,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學生有關畢業和就業派遣事宜以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81292235,010-81292236,18618229115,18618229125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清源北路19號
郵編:102617
附件,見頁面底部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本科招生辦公室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