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財經大學始建于1960年,是國家在邊疆民族地區最早設立、內蒙古唯一獨立設置的財經類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承載歷史使命,富有創新精神的高等學府。經過60多年的發展,學校現已建設成為一所以本科與研究生教育為主體,構建起以經濟學、管理學為學科主干,理學、法學、工學、文學等多學科深度交叉融合的學科體系,形成鮮明財經特色的多科性應用型大學。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5年繼續開展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
一、基本原則
(一)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二)根據招生計劃及報名學生本科階段平均學分績點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專業志愿及專業調劑原則。報名登記表中設置一個專業志愿和一個調劑志愿,考生只能勾選一個專業,同時勾選調劑志愿。學校將對未能被第一志愿專業錄取,但服從調劑的考生,根據其他專業剩余名額,按高分優先的原則進行調劑錄取。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內蒙古財經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以及2022、2023、2024年內蒙古財經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且能夠脫產學習的往屆畢業生,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注冊;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教高函〔2025〕3號)進行查詢;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我校2025年招收法學和秘書學兩個專業,共計40人(如表1所示)。
表1 2025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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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中非0301編號的專業 | | | |
| | 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中非0501編號的專業 | | | |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5年6月5日—— 6月19日
(二)報名方式:考生將相關材料按附件2(模板)的形式制作成PDF文件發至指定郵箱(見表1),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三)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經本人手寫簽字的《內蒙古財經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申請表》(附件1)。
2.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本科畢業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學士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
5.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若上述3、4項材料不齊備,可以暫不提供。第3項材料用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第4項材料用學生證掃描件代替。
6.個人成績單。應屆學生在自助打印機打印或可信電子憑證平臺打印加蓋教務處公章的成績單,往屆學生在檔案館打印成績單并加蓋檔案館公章。
7.其他能夠證明個人學習、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
以上1-6項材料為必備項,考生必須提供。所有材料要求彩色掃描,清晰完整,按照模板(附件2)依次整理,并將文件名和郵件名以“姓名+本科畢業專業”統一命名發送。材料報備不全者或者不按要求發送的,視為報名無效。
五、資格審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學校在2025年6月20日開始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7月1日前將初審結果信息在內蒙古財經大學招生信息網和相關學院網站公布。
六、錄取與入學
(一)錄取
各招生學院以“志愿清”的模式,根據報名學生本科階段平均學分績點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有平行分則依次參考平均分、報名先后優先錄取。學校將于7月20日前在招生信息網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內蒙古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錄取通知書。
(二)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提交報名材料的郵箱,并電話告知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入學以后學校將對學生進行身體和入學資格條件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內蒙古財經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申請表》(附件1)原件。
2.內蒙古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教育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七、學生管理與畢業
(一)凡通過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考試錄取的學生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學制兩年,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統一進行管理。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專業學費按內蒙古財經大學全日制本科生標準執行。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按照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發給肄業證明。
八、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
(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教務處負責,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組織實施,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
(四)聯系方式
1.相關網址
學校網址:https://www.imufe.edu.cn/
學校教務處網:https://www.imufe.edu.cn/jwc/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www.imufe.edu.cn/zsxxw/
2.聯系電話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0471-5300555、0471-5300312
法學專業:落老師 13674817027;李老師 18586071289
秘書學專業:范老師 15847689969;陳老師 18704710133
3.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北二環路185號
郵政編碼: 010070
附件1:《內蒙古財經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報名申請表》
附件2:報名材料整理模板(姓名+本科畢業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