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經上級部門批準,我校2025年繼續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招生專業 | 學制 | 授予學位門類 | 招生計劃 | 學費標準 |
法學 | 兩年 | 法學 | 30人 | 學分制收費(預收標準4600元/年)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兩年 | 工學 | 35人 | 學分制收費(預收標準4900元/年) |
(一)法學專業是河北省一流本科建設專業,突出知識產權管理方向,重點培養既具有理工科背景,又具有法學知識的復合型、應用型高層次法治人才。專業培養將與知識產權管理企業密切合作,深度推進校企合作,培養社會實際需要的知識產權管理應用型法治人才。
(二)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是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019年通過中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主要培養以混凝土/陶瓷為特色,能在建筑材料、土木及交通工程等相關行業從事無機非金屬材料的質量檢測、工程監理,生產技術及項目管理,工藝設計、技術與產品研發等工作;適應能力和實踐能力強、富有社會責任感、職業道德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工程技術和管理人才。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石家莊鐵道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報考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須第一學位為工學或理學;
(四)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專業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0(含)以上;
(五)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要求。
三、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6月7日12:00-6月20日12:00(未在此時間段報名的無效)
2.報名網址:請登錄石家莊鐵道大學信息門戶網進入“服務中心”的“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在線完成報名。
(二)上傳材料
報名全部在網上進行,無需郵寄紙質材料,考生須將《石家莊鐵道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未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報名結束后,學校進行考生報名資格審核。考生上傳的報名材料務必完整并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否則不予審核。
四、錄取與入學
(一)錄取
學校按照考生本科期間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平均學分績點相同則按照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預錄取結果經學校招生就業委員會審核通過后,于7月底之前,通過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和石家莊鐵道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
https://zs.stdu.edu.cn/)進行預錄取結果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郵箱
stdzb@stdu.edu.cn。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石家莊鐵道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原件。
2.《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其中,第1、2項材料交學校留存。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上級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生管理與畢業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兩年,全日制學習,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石家莊鐵道大學普通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制度規定進行管理。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不得保留入學資格、休學、留級、轉學、轉專業及延長學習時間,不參與學校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學分,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對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學校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六、保障與監督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就業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三)堅持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過程的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選拔條件、選拔結果及時向社會公示。
七、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依規處理。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不一致,以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為準。
(四)聯系方式
學校招辦咨詢電話:0311-87935166
經濟與法律學院辦公室電話:0311-87936644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辦公室電話:0311-87935416
聯系地址:石家莊市北二環東路17號
郵政編碼:05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