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充分發揮學校辦學優勢,為廣大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就業創業能力,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將開展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序號 | 專業名稱(全稱) | 所在學院 | 專業代碼 | 學位授予門類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費 (元/學年) | 專業限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二、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收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且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二)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品德良好,在校表現良好。
(三)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版)”進行查詢;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
(四)考生擬報考專業的相應具體要求如下:
(五)身體健康,體檢標準符合教育部、衛生部等文件規定的專業錄取要求。
三、招生報名與選拔程序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5年6月16日至6月27日17:00。
(二)網上報名辦法
1.下載并認真填寫《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
2.準備高清電子材料(需按照以下順序,將掃描件合為一個PDF文件):(1)身份證(正反面);(2)畢業證;(3)學位證;(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詢辦法見附件2);(5)英語四(六)級成績單;(6)畢業成績單(需有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成績專用章)。(注:2025年應屆畢業生如無法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須提供學校本科教務部門開具的可以按期畢業、擬獲得學位證明和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提供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片(電子版,格式要求:照片文件名為“姓名.JPG”,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不超過100KB)和《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一并打包。
4.考生需于6月27日17:00前,將《廣東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高清電子材料(PDF版本)以及近期一寸藍底免冠照片(電子版),發至學校招生部門郵箱zsb2923508@gdupt.edu.cn,郵件命名為“廣油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考生姓名”,考生需確保所上傳材料清晰、完整、可讀,如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學校將不予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資格審核
對于提交有效報名資料的考生,學校將組織專家分專業開展資格審核。初審結果將于2025年7月1日(星期二)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四)綜合考試
學校將于7月9日(星期二)通過線下方式進行考試(具體時間和考試方案請留意本科招生網站)。
(五)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1.根據教育部、省有關招生文件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進行錄取。
2.以綜合考核成績為主,錄取規則:在考生綜合考核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根據專業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時,英語四(六)考試成績425分以上、平均學分績點高的優先錄取。
3.擬錄取名單2025年7月初在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公布,最終錄取結果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為準。
4.考生報名使用高等學校單獨組織考試單獨錄取的考號,考試類型為“第二學士學位”,畢業類別為“本科(含)以上學歷教育”。如有最新要求,再另行通知。
四、學籍管理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2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享有調整專業(含轉專業、相關選拔等各類調整專業的情況)、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等政策。
(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四)退學的學生,學習未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五、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已錄取考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2025年專升本新生報到的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
(三)學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收費說明
(一)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粵價〔2007〕186號)和《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理工類:571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視不同住宿條件在740-1335元/生·學年之間收取。
(三)其他收費參照相對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七、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廣東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號大院
咨詢電話:0668-2923508
傳真:0668-2981099
電子郵箱:zsb2923508@gdupt.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dup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gdupt.edu.cn
八、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668-2923378、2923713
電子郵箱:jwb2923787@gdupt.edu.cn
九、附則
(一)請考生務必留意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有關招考信息,并根據我校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我校不單獨寄發有關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二)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關規定開展第二學士學位的招收工作,若相關規定有所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文件執行。
(三)本簡章由廣東石油化工學院授權廣東石油化工學院學生工作部(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