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等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計劃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計劃共35人,具體專業計劃如下:
二、報名條件
上海財經大學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學生原就讀本科專業應與所報考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執行(詳見附件)。考生須滿足以下報名條件:
1.考生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
2.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
3.身體條件符合招生專業體檢要求。
三、報名程序
采用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1.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即日起至6月26日15:00,登錄上海財經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報名,按要求填寫基本信息后,選擇“第二學士學位”進行報名。
2.書面申請提供以下材料:
①打印報名系統生成的《2025年上海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本人簽字;
②本科階段成績單;(需為近一周內打印)
③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或證明;
④能夠體現本人綜合素質和能力的材料(如有請提供,如科研創新、論文發表、社會活動表現以及所獲榮譽證明等)。
以上材料需用A4紙打印(復印),報名表作為首頁(無需另加封面),在左上角裝訂。
請于2025年6月27日17:00前送或快遞至:上海市楊浦區國定路777號上海財經大學弘德樓111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條件及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分為通過、不通過兩項,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50%確定初審合格名單。請考生于2025年6月30日15:00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考生可同時下載打印準考證。
2.考核測試。暫定7月1日舉行考核測試,我校根據學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組織面試。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錄取辦法
(1)第一志愿錄取。我校對考生本科階段總績點對應的百分制成績(以下簡稱“績點”)、第一專業志愿面試成績按照1:1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績點*50%+面試成績*50%),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對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擬錄取名單,若同分時依次比較面試成績、績點。
(2)第二三志愿錄取及調劑,我校對未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的學生,依據二三志愿以及是否服從調劑,按照學習績點從高到低排序擬錄取或調劑至招生計劃未滿額的相關專業。
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考生可于7月5日在報名系統中查詢錄取結果。
五、管理辦法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達到結業要求的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4.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住宿、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如學生中途退學,學費、住宿費等按學校現行規定進行退還。
6.第二學士學位生課程修習和獎助學金發放等均依照本科生相關管理條例執行。
六、管理監督
1.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范實施,擇優錄取,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定路777號,郵編:200433
電話:021-65904372、021-65901267(招生就業處)、021-65904921(教務處)、021-65903602(財稅投資學院、公共管理學院)、021-65902166(法學院)
微信公眾號:上財本科招生
八、本簡章由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上海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處
2025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