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2025年全日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25屆本科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思想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在校期間無紀律處分。
2、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中規定的要求。
3、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進行查詢。符合各招生專業報考的具體要求,詳見第三項“招生計劃及專業”表格中內容。
4、主修專業已修課程全部合格,且無記過及以上處分。
5、每個考生只能申請一個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二、培養方式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
(二)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將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將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在校期間以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教學為主,不安排專業實習。修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須在修業年限內修滿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
(四)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畢業生身份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學習未滿一學年中途退學的,學校出具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后退學的,學校頒發肄業證書。
(五)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
經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審定,招生計劃及報考專業要求具體如下,學費執行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本科收費標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招生數 | 學制 | 報考要求 |
1 | 中醫學 | 3 | 2 | 非中醫學類的其他醫學類專業 |
2 | 蒙醫學 | 8 | 2 | 蒙藥學,護理學(蒙授)專業 |
3 | 預防醫學 | 9 | 2 | 非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的其他專業 |
四、報名及錄取
(一)報名時間:2025年6月21日-6月27日
(二)報名方式:報名考生請將以下材料發至指定郵箱56493165@qq.com,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三)申請材料:
1、本人簽字確認的《內蒙古醫科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附件)掃描件;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本科期間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尚未發放者須有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
以上材料必須齊全清晰,否則報名無效,同時將申請材料壓縮打包以“畢業學校+姓名+報考專業”命名發至報名郵箱。
(四)選拔與錄取
1、學校本專科招生辦公室將在6月30日開始對申請者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原則上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學校考核人員名單,7月4日起將通過考核人員名單在內蒙古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2、學校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學校按照面試考核成績高低依次錄取直至額滿為止。如遇申請者面試考核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大學外語六級、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成績高者優先。具體面試安排另行通知,請申請者關注內蒙古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信息網后續通知;
3、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錄取結果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將于內蒙古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信息網公布最終錄取名單,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4、每個專業報名人數未達到該專業計劃人數的3/4時,學校可根據報名實際情況,取消該專業招生。
(五)入學及其他
1、考生持錄取通知書辦理入學手續,在校學習期間檔案關系轉至學校。未能在應報到日期截止后的兩周內完成報到手續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中規定的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3、報名考生須保證所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內蒙古醫科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
(2)《內蒙古醫科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3)考生本人身份證;
(4)本科期間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6)學歷驗證報告和學位驗證報告。
五、聯系方式
1、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471-6653318。
2、本專科招生信息網:https://pgzs.immu.edu.cn/。
六、附則
1、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2、申請者應保證本人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完全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如有未盡事宜,學校將在內蒙古醫科大學本專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4、本簡章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件:
《內蒙古醫科大學2025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
內蒙古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