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zsjzjml/9887.htm
熱烈歡迎報考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2012級碩士、博士研究生!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成立于2001年,是由深圳市政府與北京大學合作舉辦,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在國內唯一直屬的異地辦學實體。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地處我國改革開放的最前沿,服務于北京大學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也承擔著服務深圳高等教育和建設國際化城市的戰略發展需要。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坐落在深圳市南山區大學城北京大學校區,現有教學樓、實驗樓、學生活動中心、學生宿舍等共17棟建筑,總建筑面積近20萬平方米;深圳大學城還建有圖書館、體育場館等近10萬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設施。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現已累計招收全日制研究生6300多人,畢業3700余人。 一、招生辦法: 接收免試推薦生和參加統一考試的學生,報考條件、入學考試及錄取辦法等均與北京大學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組織安排統一報名、統一考試和統一錄取,詳情請參見《北京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北京大學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按規定需要調入檔案和遷移戶口的研究生,檔案由北京大學統一管理,入學后戶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學。 二、畢業與就業: 學生在學習年限內,修滿學分,完成論文并通過答辯,經學校審核,準予畢業,頒發北京大學畢業證書,經北京大學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授予北京大學學位證書。學生就業納入北京大學統一的就業指導,并根據北京大學統一的就業政策由學生自主擇業。 三、住宿條件: 學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學城北京大學校區學生公寓內,住宿條件為四人住一室,住宿費每人每學年1100元。 四、學費與獎學金 1、博士生 博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每學年15000元。 檔案轉入北京大學的學生在深圳學習期間可獲得獎學金(含學費獎學金)。 檔案不轉入北京大學的學生,繳納學費,不享受獎學金。 博士生獎學金標準如下: 獎學金等級(比例) | 每學年獎學金金額 | 一等(20%) | 學費+26400元 | 二等(60%) | 學費+21600元 | 三等(20%) | 學費+14400元 |
注:獎學金等級評定依照各學院制定的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執行,發放年限不超過培養方案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 2、碩士生 檔案轉入北京大學的學生在深圳學習期間可獲得獎學金(含學費獎學金)。 檔案不轉入北京大學的學生,繳納學費,不享受獎學金。 2012年碩士生招生人數及學費標準如下: 學院 | 專業 | 2012招生人數 | 學費 總額 (萬元) | 各學年學費(萬元)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信息工程學院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60 | 4.5 | 1.5 | 1.5 | 1.5 | — | 電子科學與技術(集成電路與系統) | 30 | 4.5 | 1.5 | 1.5 | 1.5 |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0 | 4.5 | 1.5 | 1.5 | 1.5 | — | 計算機系統結構 | 20 | 4.5 | 1.5 | 1.5 | 1.5 | | 化學生物學與生物技術學院 | 化學(化學基因組學) | 50 | 3.0 | 1.5 | 1.5 | — | — | 城市規劃與設計學院 | 地理學(城市與區域規劃) | 45 | 4.5 | 1.5 | 1.5 | 1.5 | — | 地理學(景觀設計學) | 30 | 4.5 | 2.3 | 2.2 | — | — | 環境與能源學院 | 環境科學 | 25 | 4.5 | 1.5 | 1.5 | 1.5 | — | 環境工程 | 40 | 4.5 | 1.5 | 1.5 | 1.5 | — | 匯豐商學院 | 西方經濟學 | 經濟學-金融學雙碩士 | 60 | 23.0 | 9.0 | 7.0 | 7.0 | — | 企業管理 | 管理學-金融學雙碩士 | 50 | 23.0 | 9.0 | 7.0 | 7.0 | — | 金融學 | 方向①數量金融 | 60 | 9.0 | 3.0 | 3.0 | 3.0 | — | 方向②金融學 | 70 | 國際法學院 | 法律碩士(非法學)* | 90 | 20.0 | 5.0 | 5.0 | 5.0 | 5.0 | 法律碩士(法學)* | 40 | 20.0 | 5.0 | 5.0 | 5.0 | 5.0 |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 社會學 | 40 | 6.0 | 2.0 | 2.0 | 2.0 | — | 傳播學 | 40 | 4.6 | 2.3 | 2.3 | — | — | 合計 | | 800 | | | | | | | | | | | | | | | |
*本專業頒發北京大學碩士畢業證書、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及北京大學的英文學位(Juris Doctor)證明。 2012年碩士生獎學金標準及名額如下: | | | | | 三年共 7.5萬元(共約10%,不含計算機系統結構) | | 三年共 4.5萬元(共約50%,不含計算機系統結構) | | 三年共 2.5萬元(共約40%,不含計算機系統結構) | | | | | | 三年共 7.5萬元(地理學(城市與區域規劃)約20%) | | 三年共 6.0萬元(地理學(城市與區域規劃)約50%) 兩年共 5.5萬元(地理學(景觀設計學)5名) | | 三年共 4.5萬元(地理學(城市與區域規劃)約30%) | | 兩年共 1.6萬元(地理學(景觀設計學) 25名) | | | | | | | | | | 三年共 25.0萬元(西方經濟學、企業管理 共約10%)
三年共 11.0萬元(金融學 約 5%) | | 三年共 15.0萬元(西方經濟學、企業管理 共約30%)
三年共 9.0萬元(金融學 約10%) | | 三年共 11.0萬元 (西方經濟學、企業管理 共約50%)
三年共 4.0萬元(金融學 約60%) | | 三年共 7.0萬元 (西方經濟學、企業管理 共約10%) | | | | | | | | 三年共 3.0萬元(社會學100%)
兩年共 1.6萬元(傳播學100%) |
*參加SPO(新加坡國立大學-北京大學-牛津大學)項目的學生學費及獎學金參照項目規定。 注:獎學金等級評定依照各學院制定的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執行,發放年限不超過培養方案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學生入學后還可申請各學院設立的助研獎學金或其他獎助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