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院校,遼寧大學法學院目前已擁有經濟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法學一級學科(含9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及法學本科示范專業。經國家教育部教高函[2005]5號文件批準,我校決定2014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生。歡迎廣大有志青年報考我院。 一、培養目標 培養面向21世紀我國法制建設發展需要,適應各級司法機關及相關法律部門需求的高素質、寬領域、精實務、復合型的高級法律人才。 二、學制:兩年。 三、招生對象 1. 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3.大學畢業并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含實行學位制度以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4. 即將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2014屆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按學分制提前完成學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 四、招生人數 80人。 五、培養方式 非工作日集中授課。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考試考核成績全部合格,通過學士學位論文答辯,頒發遼寧大學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和法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適用遼寧大學學生規章制度進行管理。 六、開設課程 專業必修課: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學、商法學、民法學總論、刑法總論、刑法分論、國際公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物權法學、債權法學、金融法學、經濟法學 選修課:知識產權法學、中國法制史學、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 七、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 2、報名方式: ⑴現場報名: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號遼寧大學(蒲河校區)法學院文華樓258房間。(沈陽站乘255路公交車,沈陽北站乘236路公交車,終點站道義開發區站下車即是)。 ⑵函件報名:請郵寄至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58號遼寧大學(蒲河校區)法學院辦公室(收),郵政編碼:110136。信封正面請注明:法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報名。函報考生請登陸網站( http://law.lnu.edu.cn)上下載報名表格,并詳細填寫考生的通訊地址、電話號碼及郵政編碼。因考生填寫模糊、錯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⑶報名提交材料: ①已獲得非法學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表現及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一寸照片3張; ②2014屆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院校畢業分配部門或教務部門出具的即將獲得何種學位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照片3張。 ③函件報名的考生,只須提交材料的復印件,但復印件須加蓋所在單位或畢業院校主管部門的公章。無加蓋公章的報名材料,視為無效。 八、考試與錄取 1、考試時間:2014年5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試科目: 試卷一:法律概論(一)(必考科目滿分100分,包括:民法、刑法) 試卷二:法律概論(二)(必考科目滿分100分,包括:法學綜合 ) 試卷三:英語(滿分100分) 凡未獲得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ET)四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426分以下的考生,均須參加英語入學考試,以實際考分計入總成績。 凡已達到全國大學英語考試(CET)四級以上的考生,可以選擇申請英語免試,也可以選擇參加英語入學考試。選擇申請英語免試的,則獲得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426分以上的(含426分),核定以60分計入總成績;獲得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證書的或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426分以上的(含426分),核定以70分計入總成績;獲得英語專業八級證書的,核定以80分計入總成績。考生選擇參加英語入學考試,成績高于核定分數的,則以實際考分計入總成績;成績低于核定分數的,仍以核定分數計入總成績。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的考生,外語考試規則參見上述條款。 4、費用: 200元/人(其中普通高等學??荚噲竺M120元/人,考務費80元/人,報名費英語選擇免考的考生180元/人),費用一經收取,不予退還。(函報考生可以通過郵局匯寄) 5、參考教材: 《法學概論》(第三版),張云秀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新視野大學英語》(1-4冊),鄭樹棠主編,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6、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5月 7、錄取時間:2014年7月 (具體時間由遼寧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確定);我校將在2014年7月對考試合格的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進行審查并報送遼寧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確認。未能通過審查和確認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不予錄取。 九、學費標準 學校即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暫按每學年4600元收取。書費、食宿費等自理。如需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校內住宿。入學報到之日交齊一年學費和書費。
報名咨詢電話:024-62602408、18604059041 聯系人:趙老師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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